Sunday, May 24, 2009

補滿基督患難的缺欠?

西1:24「現在我為你們受苦、倒覺歡樂、並且為基督的身體、就是為教會、要在我肉身上補滿基督患難的缺欠。」

有同學在課堂休息時間問我這節聖經,難道主耶穌在十架上所成就的救贖有什麼缺欠,需要保羅去補滿嗎?我當時回答得倉促,所以想在此再回答得完整一點。

「補滿」原文是ἀνταναπληρόω,這是一個雙重複合字(double compound),除了「滿」(πληρόω)「上去」(ἀνα)或「滿起來」的基本意思之外,字首的ἀντι還帶有「輪到」的含意。

主耶穌的救贖大功是完全的,但是這福音還在繼續傳揚開去,傳揚的代價包括多人要勞苦、犧牲、殉道。並不是基督在肉身受苦了,基督徒就不必受苦,其實,現在正是輪到保羅受苦,輪到教會受苦,輪到你我受苦,好讓神國度的計畫得以完成!

明明是教會在地上的患難還沒有滿足,為什麼保羅說補滿「基督患難的缺欠」(τὰ ὑστερήματα τῶν θλίψεων τοῦ Χριστοῦ),而不說補滿「教會患難的缺欠」呢?我想保羅在說,基督是教會的頭,教會是基督的身體,教會受苦,就是基督受苦。

Thursday, May 21, 2009

受捆鎖的福音使者

這個星期要教「監獄書信」,對保羅坐監待審時的心態,重新有一番體會。

第一,保羅在苦難中滿有喜樂,他也要求讀者與他一同喜樂。

  • 弗3:13「不要因我為你們所受的患難喪膽‬,這原是你們的榮耀。」

  • 西1:24「現在我為你們受苦、倒覺歡樂。」

  • 腓2:17-18「我若被澆奠在其上、也是喜樂⋯你們也要⋯與我一同喜樂。」

第二,保羅不太在乎自己會死或活。事實上,他已學會無論在何景況下都能知足,他不在乎豐富或缺乏等等(腓4:11-12)。他唯一掛念的是神國的擴展。

  • 腓1:23-24「我正在兩難之間、情願離世與基督同在.因為這是好得無比的.然而我在肉身活著、為你們更是要緊。」

  • 腓1:18「這有何妨呢.或是假意、或是真心、無論怎樣、基督究竟被傳開了.為此我就歡喜、並且還要歡喜。」

有人傳福音的動機是嫉妒、爭強好勝、野心結黨,保羅說「這有何妨呢」。我們也要學習說「這有何妨呢」。這不是妥協,而是需要更多的信靠。我們服事的動機也有不純正的時候,如果神能用我,為甚麼祂不能用另一個不配的器皿呢?

Thursday, April 23, 2009

志在學習,不在乎學分?

最近因為期中考到了,我碰到一個問題。

似乎有些學生不願意參加考試。他們向我解釋說,當初報名時本來就是把這當做主日學(言下之意:只想聽課,不想做作業或考試),反正也不在乎有沒有學分云云。

這是延伸制課程才有的問題。校本部的學生因為是正科神學生,需要學分畢業,一般沒有這種問題。延伸制課程多半是平信徒,目的主要是自修,說好聽是「志在學習,不在乎學分」,其實往往變成任性、不必向任何人負責的藉口。

我不由得想起三年前的一位學生。快期中考前,她打電話給我說不能參加期中考,以後也不能來上課了,因為她懷孕,胎兒不穩,醫生命令她臥床,不許隨便走動。我也勸她健康重要,反而是她很堅持要考試,所以我把考卷寄到她家,讓她先生監考。她不是為了學分,因為她後半學期不能上課,已經注定拿不到學分。她也不是自以為分數會高人一等,可以有什麼炫耀的,因為實際上她考得普普通通。那麼她的理由是什麼?我還記得這位年輕的姊妹在電話上輕柔的聲音:「因為我覺得這是一種向神、向自己負責的態度。」

好簡單的一句,但是神國的眾天使天軍都為之動容吧!

Saturday, April 11, 2009

不在律法以下

加拉太書五章16-18節講到信徒與「老我」的爭戰,得勝之道在於隨從聖靈。

5:16「你們當順著聖靈而行, 就不放縱肉體的情慾了。」
5:18「你們若被聖靈引導,就不在律法以下。」

16節和18節是應當是平行的,所以乍讀之下會很奇怪,為什麼18節不是「你們若被聖靈引導, 就不在肉體以下」,而是突然提起律法呢?

這是因為在保羅的 時代二元觀(Two-Age)架構裡,律法與肉體屬於舊紀元,基督與聖靈屬於新紀元:

舊紀元新紀元
律法
肉體
基督
聖靈


今天基督徒「不在律法以下」,意思不是我們可以無法無天。五章16節和18節是平行的,都是要指出,我們現在已進入新紀元 ,律法與肉體都已不屬乎我們現在的實體(reality)了。

Monday, March 23, 2009

聖經的版權屬於誰?

我常常介紹給學生的一個非常好用的希臘原文聖經網站,zhubert.com,前兩天突然關門了,原因是德國聖經公會(German Bible Society)拒絕讓人免費提供他們所鑑定編輯的新約經文。

這實在是個不幸的消息,因為固然還有其他希臘原文聖經網站(參希臘文網上資源),但是我認為 Zach Hubert 的網站做得最好。

聖經有版權嗎?我們講的不是聖經譯本──誰翻譯的,誰當然有版權啊──我們講的是原文聖經。聖經是上帝的話,版權不是上帝的嗎?誰敢聲稱版權所有,因此不准別人免費閱讀,要付錢才能讀到呢?主耶穌曾責備:「不要將我父的殿當作買賣的地方」(約2:16);使徒保羅也警告人,不可「把上帝的信息當商品叫賣」(林後2:17,現中)。

但是從另一方面說,德國聖經公會的學者們花費心力鑑定抄本和編輯,智慧財產應當受到尊重,聖經的教導也是「工人得工價是應當的」(提前5:18),所以他們也沒有錯啊。

你認為呢?

Sunday, March 22, 2009

不按牌理出牌的問題

這學期教保羅書信,我最擔心的部份是如何引介保羅新觀(New Perspective on Paul)。會擔心總是因為以前有些「不幸」的經驗吧。

第一次教加拉太書時,沒有特別引介保羅新觀,而是直接用新觀解經,結果有一位學生打電話上門,與我「爭吵」足足一小時以上,我費盡唇舌,始終不能讓她接受猶太教是講信心、而不是行為的宗教。這還算是個好的經驗,因為我非常悅納這麼認真的學生!

其他經驗更傷痛,有不求甚解、沒搞懂爭議所在就把新觀標為異端的(只差沒指責我也是異端),有派班長來向我討饒、要我「體諒」同學程度的(言下之意:不要教我們這麼難的東西嘛)⋯⋯的確,思維的轉移(paradigm shift)——要從五百年傳統固守的解讀裡跳脫出來——本來就是相當困難的,但是難而掙扎是一回事,根本拒絕學習、抵抗學習又是一回事,唉!

不過這次很妙,課堂上例行的熱烈的澄清問答之中,居然有個問題是:「如何把新觀應用在實際生活中?可否請老師舉一個例子?」

呃?你是說,等一下回去燒飯做菜時,新觀可以怎樣就派上用場?

著實讓我愣了一愣!不按牌理出牌的問題,妙!

Friday, February 27, 2009

效法人?

這學期教保羅書信,這週把帖撒羅尼迦前後書,從頭到尾用原文讀了一次。短短的篇幅中,μιμέομαι / μιμητής(效法)和 τύπος(榜樣)三番四次地出現,顯得特別突出。帖撒羅尼迦教會在三方面的效法,得到保羅的稱讚:

  1. 他們效法保羅(與他的同工)(帖前1:6;帖後3:7, 9)

  2. 他們一個外邦教會效法了猶太教會,與他們一同受苦 (帖前2:14)

  3. 他們自己也作其他外邦教會效法的榜樣 (帖前1:7)

教會圈子裡常聽到的話是:「不要學我,我是軟弱的!」或「要看主,不要看人,看人會跌倒的。」我們流行的是 WWJD(耶穌會怎麼做),高舉的是《效法基督》。我仔細回想,生平認識幾個說「請學我」的基督徒。我想不出半個。

最近美國職棒明星球員使用禁藥的醜聞暴露,引起喧然大波。許多人擔心孩子們崇拜明星球員,會效法他們的行徑;明星球員說:「我只打球,我沒有叫孩子們學我啊!」明星運動員有沒有義務做孩子們的榜樣,留給專家辯論。我只知道,基督徒這「行」與運動員不同,我們沒有選擇,聖經命令我們做別人的榜樣。共勉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