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turday, October 13, 2012

一個感人的應用

這學期我在華神教的福音書班級上有一位盲生,她所寫的分享常常令全班非常感動。上週我出的應用討論題目之一是:「以前,你認為要讀福音書,學習歷史背景重要嗎?學完本課之後,你現在對學習背景資料有什麼不同的想法嗎?」我徵得她的同意,將她的分享貼在以下:

一,以前我讀福音書不覺得學習歷史背景是一件重要的事,但學完本課之後,我才覺得學習歷史背景是多麼重要,而現在對學習背景資料相當有興趣。
二,在課堂上老師有提到,法利賽人非常嚴格遵守律法的原因,其中,他們認為以前國家會摔亡,乃是因為枚有好好首律法所造成的結果,「過去」國亡家破的慘痛經歷,使法利賽人不願再歷史重演這悲劇,導致他們「陷在」謹守律法,也嚴厲的要求別人謹守律法。

我想先不論法利賽人的行為是如何不討耶穌喜悅的問題,不過當老師提此事時,當下我有很深的感受和看見:

a. 我突然對法利賽人有很深的憐憫,原來他們「陷在錯誤的行為,是因過去慘痛的經歷」。
想想我自己,小時因為是在普通小學就讀,明眼老師、同學不知如何和我相處,我也不知如何和他們表達我身為盲人的感受和需求,以至於彼此有很多誤會然後產生很多傷害。
這樣的傷害跟著我長大,跟著我出社會、跟著我進入明眼人的人際關係、跟著我進入婚姻、跟著我一起養育兩個視力也不良的孩子、跟著我踏進教會、跟著我到神面前,直到跟著我到邱老師的課堂上聽到法利賽人的歷史背景,我才恍然大悟,原來我也是法利賽人,我「過去」小時與明眼人相處的慘痛經歷,確在有意、無異中要求兩個孩子「陷在」在校盡量與明眼老師和同學保持距離,免得受傷害。唉!我真心求神赦免我這錯誤的法利賽人行為的罪!

b. 我終於知道,為什麼我只要在有明眼人的地方,我總是感到焦慮不安、壓力很大,甚至想快快逃開,求神醫治我「過去」的傷害,釋放我「陷在」更得著自由。

c. 這週我試著和幾個姊妹聊天時,我鼓起勇氣敞開我的心去多花一點時間聽聽她們的過去經歷,就好像在聽她們生命故事的歷史背景那般。我發現,我與明眼姊妹的感情變好了、距離縮小了。也發現,我因過去傷害所以對她們的認識很多是外在的、偏見的,有落差的、很主觀的,甚至她們在生活上所面臨的壓力、重擔、誘惑和試探比我這盲人還要更多。

因此,我對福音書歷史背景學習實在很濃厚,因為我過去對福音書的認識就如同我過去對待明眼人那樣的有很多外在的、偏見的,有落差的、很主觀的看法。求神幫助我,透過學習福音書歷史背景,快快的終止我繼續活在法利賽人錯誤的心思意念和行為裡,也快快的調整我對福音書有真正的、正確的、客觀的認識。

註:我保留原稿、一字未改,讓大家可以更體會到盲生打字的困難。她自己ㄧ直為會打出同音不同字的錯字致歉,擔心給我們造成閱讀困擾,我卻覺得她帶給我們的是莫大祝福!

Tuesday, October 9, 2012

信仰與文化

這學期在華神教的課是福音書。上星期我們談到新約背景,有鑒於希臘文化對猶太人所起的大衝擊,我給學生的應用討論題目之一是,我們華人能同時接受(西方)基督教信仰而又保留傳統文化嗎?

我以自己做為一個個案來拋磚引玉。我是在台灣生長,但是是到美國讀書時才接觸到基督教而蒙恩信主。在我時那年輕的心靈裡,我並不懂得基督信仰和西洋文化要如何分開。我對信仰是認真的,所以每當我注意到我的美國弟兄姊妹的優越處,或者看到自己的缺點,我就想效法他們、改變自己,可是我又覺得,我好像在漸漸變成美國人,難道我要做好基督徒就要放棄做中國人嗎?我跟這種身分危機意識(identity crisis)掙扎了很長一段時間。

我是一直到信主多年後讀到倪柝聲的書,這個危機才告解除,因為我第一次看到一個中國式的信仰表達——因為我起先讀的都是西方人寫的屬靈書籍,我越敬佩他們的學識修養,我的身分感就越搖晃——我得到釋放了,是的,我可以既做中國人、又致力於基督信仰。

當時課堂上就已經討論熱烈,頗有欲罷不能、無法下課之態,接下來這週同學們繼續通過我給他們設立的電子論壇,討論不休。無疑地,這是一個又大又複雜的題目,有很多討論空間。

從同學們的討論,我意識到台灣真的變了很多,我們那一代拒絕接受基督教的一個原因常常是因為那是「洋教」,但是同學們告訴我,現在這一代已經沒有這種想法,他們幾乎是用一種見怪不怪的口氣說,其實台灣已經變成文化「大熔爐」了。

也許有些人覺得這是好事,表示我們台灣人很兼容並蓄,很有包容能力。
但是,也許這並非好事,這表示我們太容易被同化,日據時代走東洋風,今天是西洋風、南洋風、還是什麼風。
假使,假使神願意,全世界華人都信主了,會不會信著信著,有一天,華人文化將不再存在,變成只能從考古學才發掘得到的古文明之一?

有些同學覺得無所謂,信主才重要,中國人身分不重要,甚至有人引加拉太書3:28給我:「並不分猶太人、希利尼人、自主的、為奴的、或男或女.因為你們在基督耶穌裡、都成為一了。」

我掙扎頗久的、頗在乎的事,這一代無所謂了!是我們那一代的民族意識太強嗎?代溝,代溝,這溝還真不小呀!

Saturday, September 15, 2012

作育英才

常常有希臘文的學生,因為原來的文法底子太差,影響學習,覺得非常沮喪,很想放棄。所以我總是跟學生說,我教希臘文是開「保單」的,除非你自己不要學了(放棄),否則我保證我有辦法讓你學會(能讀新約原文聖經)。

文法基礎不好,我們就補習文法嘛!所以,昨晚就幫一位學生補習文法。經過一個多小時的掙扎,突然,她大喊「我懂了」,興奮之情溢於言表。我讓她翻譯與解釋給我聽,完全正確,不錯,她真的「開竅」了!我想我的興奮,不會亞於她的!

古人曰:得英才而作育之,一樂也!

我想說,作育後而英才出現,更樂啊!

Saturday, April 14, 2012

學原文只能批評?

網上希臘文初階課程即將開設2012新班 (六月一日開始),所以最近有些招生事宜的處理,包括答覆一些詢問。其中有一封來信是這樣說的:

今年在网上学了王守仁教授的希腊文课程后,我有了更多的疑问,特别是,难道学了希腊文后,就必然要发现更多和合本的翻译错误吗?我害怕这样的学习让我较少读经,所以我对希腊文的学习反倒远没有过去热心了。

讀到這類信件,心裡總是很痛很痛!身為華人基督徒,我痛心華人教會不知何時才能長大成熟,因為我們似乎老是找得到藉口不要長進。

我尋思,我能做什麼?

也許,與其企圖去糾正這些人對學習原文的錯誤觀念——其實,這需要說嗎?真有人會以為歷代以來、世界各國神學院開設原文課程,目的就是要對付中文和合本嗎?——我不妨遷就一下他們的軟弱,給他們指出一些和合本翻譯得極好之處!

這樣的例子其實不難舉出,信手拈來,就以我們網上希臘文進階讀經班本週讀到的經文為例:

羅馬書6:7 ὁ γὰρ ἀποθανὼν δεδικαίωται ἀπὸ τῆς ἁμαρτίας.
和合本:因為已死的人、是脫離了罪。

我們讀經班的進行方式是同學們輪流,把原文讀出來、譯出來。輪到讀這節經文的同學是譯成:「因為死人就從罪中被稱義了。」

為什麼這位同學會這樣譯呢?因為這句話的動詞δικαιόω就是「因信稱義」的那個動詞「稱義」呀!

但是和合本就不這樣譯。為什麼?和合本這樣翻譯好嗎?

我認為和合本這樣處理非常好。這裡不要譯成「稱義」,因為「稱義」這詞在基督教裡已經成為專有術語。我們若譯成「稱義」,讀到的人可能誤解,以為保羅教導,人稱義不是基於基督的代贖,而是只要死了即可稱義。

所以,和合本這節聖經翻譯得很好,我很佩服!但是,你若不懂原文,你怎能佩服它呢?所以誰說學原文只能批評?學原文才會欣賞和佩服和合本的好處啊!

Thursday, March 22, 2012

再思「效法」

神學教育重視思想的訓練。然而思考能力不是「聽」課能培養的,無論老師學問再大、口才再好,無論學生如何專心、如何聰明,「聽」仍然是比較單方向的活動。所以我的教學很講究雙方向的、互動的討論。我的網上教學固然包含了很多網上討論,即使是實體教室教學,我仍然每學期設立網上討論的平台,因為課堂上雖有討論,畢竟時間有限,所以借助現代科技,鼓勵同學們在課堂之餘仍可繼續討論。

如果學生還是不太能主動討論呢?除了禱告,求神每學期、每班級都賜下一兩位能起「拋磚引玉」作用的學生——感謝主,這個禱告總是蒙祂應允——就是老師自己來拋磚引玉了。以下一篇即是我把另一班的討論拋引到這一班來,看能否激出更多火花!

***

本週保羅書信課程指定的討論題目之一是「基督徒應當叫別人效法自己嗎」?保羅在許多地方都叫人效法他 (林前4:16;11:1;腓3:17;帖前1:6-7;2:14;帖後3:7, 9等)。也不只是保羅,新約其他地方的教導也是要信徒效法領袖 (來13:7等)、領袖要作信徒的榜樣 (提前4:12,彼前5:3等)。

恰巧本週的網上希臘文讀經班也在這個問題上有一番熱烈的討論。我們讀到的經文是

腓4:9「你們在我身上所學習的、所領受的、所聽見的、所看見的,這些事你們都要去行。」
ἃ καὶ ἐμάθετε καὶ παρελάβετε καὶ ἠκούσατε καὶ εἴδετε ἐν ἐμοί, ταῦτα πράσσετε.

希臘文讀經班上大多是牧師、傳道,所以我有點感慨地問他們:為什麼保羅可以說這種話,而今天教會當中卻再聽不到呢?立刻有人答曰:「因為我們不是保羅!」這的確是很多人的想法,保羅當然值得別人效法他,但是我們與保羅根本不在同一個水平上,怎麼好意思叫人效法我們?何況,叫別人效法自己,豈非自以為很好,很不謙卑嗎?

讓我分享我個人的領受。我想聖經會有這些效法的命令,是因為這是個生命承傳的問題。我們常說的門徒訓練(discipleship),是一個生命的承傳,而不只是一套課程、一套訓練材料。我是做教導的,但是我不是僅僅傳授一套學問或理論,學生必須看到我說傳講的也是我所信、所活的。我教導「在我裡面活著的,不再是我,而是基督」,我真的這樣信、這樣活嗎?我不認為這裡牽涉的是謙不謙卑的問題,而是我們所傳遞的是教材(死的)、還是生命(活的)的問題。所以無論你是偉大的使徒保羅,還是剛信主的基督徒,你應該都能向人說「效法我」。你信主30天,你要向慕道友說「請效法我這個被主建造30天的工程」,你信主30年,你要向比你晚信主的基督徒說「請效法我這個被主建造30年的工程」!

所以我向希臘文讀經班上的牧師傳道發出挑戰,我們不要用一種假謙卑、假敬虔,要會眾聽我們講道,可是講的是「你們可別學我呀!」我們要有雄心壯志,「敢」叫別人效法我們!讓我們先從自身做起,然後鼓勵我們的會眾也同樣去做。

Thursday, December 29, 2011

希律的兩難

今年一個新增的服事,是到外交部的福音社團帶查經。教導聖經、帶大家討論聖經,是我所熱愛的,而且想到有機會讓福音廣傳與深入政府官員當中,將是台灣的福氣,就很喜樂承擔這項服事。

昨天我們查馬可6:14-29,講到施洗約翰如何死於希律之手。讀完經文後,我說讓我們來做個有趣的事,假設你要報導這件事,要發佈新聞稿,你的大標題(headline)會寫什麼?外交部是常常要發佈新聞的,所以他們很快進入討論狀況,紛紛提出建議,有「施洗約翰死裡復活?」,有「第一夫人當家?」,有「義人蒙冤受害」等等。確實如此,同一個事件,從不同的角度就會有不同的報導重點,標題就可見一斑。

當我問,你們認為這件事誰最要負責、誰是罪魁禍首,希律還是希羅底?他們都異口同聲說希律,我有點納悶,怎麼可能這麼沒有討論空間呢?一位弟兄解釋:「因為老婆永遠是對的!」哈哈,不愧是外交官!

我又問,如果你是希律的話,你會怎麼做?我本來以為這是挺尋常的應用問題,沒想到他們的討論與分享,超乎我意料之外地熱烈,連平常很少發言的都開口了。原來對這群外交部的官員與職員,希律的處境,正是他們每天官場上要面對的處境,所以他們的體會遠比我深刻得多。希律敬重約翰正直,並不想殺害約翰,可是在妻子、同儕和情勢的壓力下,還是屈服了。標準答案顯然是,我們應當有立場,不妥協屈服,可是,立刻有人指出:「我們是外交人員,無論是外國使節、還是華僑、乃至是自己政府的長官,誰都要討好、不能得罪啊!」隨即有人分享,他處理某案時,如何運用「靈巧像蛇」的原則,處理上級的錯誤指令,沒有做出不當措施,但也彷彿「服從」了執政掌權的。哇!

當然,不是只有官場上才有壓力,人生本來就充滿了各樣挑戰。但是感謝主,在這群外交部的弟兄姊妹與慕道友當中動工!盼望神在台灣的政治舞台上,興起一批基督徒領袖,善用他們的影響力,帶領台灣走合神心意的道路!

Monday, October 31, 2011

大馬色事件記載的是什麼

在上週的保羅書信課程裡,我們花了不少時間討論所謂的大馬色事件,亦即保羅在大馬色路上遇主的事,一般都以為這裡要記載的是保羅如何信主,但是我向同學們提出一個有趣的論點:這是一個蒙召的敘事,而不是信主的敘事。

我舉出兩個論據。第一,要知道這件事到底想說什麼,我們可以問作者為何在這時提這件事。大馬色事件在使徒行傳敘述了三次,第九章是路加的敘述,比較不容易確定,但是另外兩次,第22章與第26章,都是保羅的答辯,我們就比較容易看出,保羅為何要提大馬色事件。保羅提這事,是因為他被要求說明為何要傳講這信息。基本上,保羅的答辯是,我無意搗亂,我是無法不傳講啊,因為耶穌要我傳講嘛。他敘述大馬色事件,是向審問者說明,是耶穌呼召他做的,所以這是個蒙召的敘事。對方並不是問他為何信主,保羅沒有理由向審問者講述自己如何信主,所以我們也沒有理由把它讀成一個信主的敘事。

第二,我們把這個敘事與舊約中的蒙召敘事做比較,看看是否有平行之處,這樣能再次支持是否這是一個蒙召的敘事。舊約中的蒙召敘事,例如出埃及記三章呼召摩西、撒母耳記上三章呼召撒母耳、以賽亞書六章呼召以賽亞、耶利米書一章呼召耶利米,它們都具備一些元素:

  • 聖顯(epiphany):例如摩西看到燃燒的荊棘,撒母耳有聲音呼叫他。
  • 呼召:被呼召去從事某件工作,成為神的代言人,去帶某個信息給某個群體。
  • 抗拒:不是總是,但是通常,蒙召者想抗拒。摩西說自己拙口笨舌,以賽亞說自己有禍了等等。
  • 順從:但是最後蒙召者還是順從了耶和華。

大馬色事件的敘事中有沒有這些元素呢?都有的。保羅看到、聽到基督顯現,他同行的人都可見證。他被呼召傳信息給外邦人,這是亞拿尼亞可以見證的。保羅可能有些抗拒,因為他三天看不見。但是最後他是順服的,開始把耶穌是彌賽亞的信息帶給外邦人。這個敘事既然與舊約中的蒙召敘事有許多共通之處,它當然是一個蒙召敘事。

如果要把這個敘事理解成信主的敘事,最可能的論據是,在使徒行傳22章,保羅回憶當時亞拿尼亞告訴他:「起來,求告主的名受洗,洗去你的罪。」但是,這不能算是很強的論據,因為蒙召敘事也常含有有這種元素,就是在神顯現時,蒙召者會因為意識到神的聖潔,特別感到自己有罪。

我為什麼要特別與學生們討論這是蒙召還是信主的敘事呢?因為第一,我覺得這是個有趣的討論,讓大家看見我們應當用什麼方式思考。我們提出一個論點,要如何提出論據來論述。第二,我也想提醒大家,聖經作者的興趣比較不在乎探討個人救恩,而在乎讓我們知道神的計畫、神的作為。路加記載這件事時,他希望我們知道的是,神已經揀選保羅來應驗福音要傳到外邦的應許,而不是保羅是如何得救的。我們今天的很多讀經習慣,可能都太從個人主義出發了。

課堂中就已經回答了一些同學們提出的疑問,下課後也回答了一些,然後,週間又有一些同學提問。所以本週上課,我再次提出這題,讓大家討論(我比較講究與同學們互動討論,而不是我再講一次),這麼多次的討論,反反覆覆地,似乎有一個共同的膠著點,很多同學不能釋懷的是:那麼保羅是什麼時候信主的?如果不是在大馬色事件中信主,難道還有其他時候嗎?

看到這題竟然引起這麼多同學不安,我也很過意不去。我反覆澄清,我們沒有要否定保羅信主了,他也很可能是這時信主的。我要大家思考的是,路加是要記載保羅信主、還是要記載保羅蒙召?但是我每次澄清,似乎總是引起更多質疑,甚至開始有點雞同鴨講的現象。最後我只能搖頭,奇怪,你們為什麼這麼在乎保羅何時信主?那麼你們也追問彼得何時信主嗎?約翰呢?誰規定聖經一定要告訴我們他們何時信主?是你想知道的事比較重要、還是聖經作者想說什麼比較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