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dnesday, April 28, 2010

挫敗

改完本學期保羅書信期中考,看到一些學生寫的答案,真是又好氣、又好笑。例如我考「因信稱義」的一個題目是:神把罪人判為義人是否顛倒是非?

  • 生:把罪人判為義人,這樣才能顯出基督的愛,無論犯了多大、多少的罪過,只要經主耶穌寶血洗淨,就得赦免,這是多麼輕鬆易得的恩典哪!
    師:你在暗示神確實是顛倒是非的嗎?

  • 生:神將罪人判為義人,是因為神知道人無法遵守律法
    師:因為人不義,所以神也不義?

  • 生:這是神的主權,沒有所謂顛倒是非的問題
    師:有主權就可以顛倒是非,那與暴君何異?

  • 生:神的救贖是由神決定,而且誰不是罪人呢,也沒有資格去評斷
    師:那麼聖經為什麼要啓示我們這些罪人祂是義者呢?

  • 生:神要誰有罪,誰就有罪,要憐憫誰,就憐憫誰,祂並無顛倒是非
    師:聖經哪有這種教導?這種神學太恐怖了吧?

  • 生:把罪人判為義人,絕非顛倒是非!因為罪人願意悔改,是極其寶貴的,憂傷痛悔的心,神必不輕看。
    師:若耶穌未成就救恩,人如何痛悔也沒有用啊!

  • 生:在新約時代,神應許我們信耶穌、祂就算我們為義,這樣神並沒有顛倒是非
    師:可是為什麼藉著信耶穌,神就可以把罪人判為義人呢?


有時,我懷疑上帝給我教導的恩賜,這些學生是我教出來的?

Monday, March 29, 2010

勿矯枉過正

我們很容易矯枉過正,從一個極端,跑到另一個極端。

我這週翻譯到,賴特在談到什麼時候影射(allusion)不是影射時,有這麼一段話:

非常可能地,第二聖殿時期的猶太教作者影射了許多聖經經文,故意要人因著一個字或詞就進入整段談話的世界。也同樣非常可能地,廿世紀的讀者,因為警覺到有這樣的影射,會聽到一些作者原來沒有的意思。絕對可以確定的是,現代讀者當中,知道這層危險、因此不願意容許任何超過直接引述以外的影射的,將完全錯解重要的經文。(《耶穌與神的得勝》原文p.584)

這無疑是令人不安的引言。但是事實誠然如此,太鬆的話,什麼都是影射,超越了作者原意;太嚴的話,我們可能把作者所欲影射的完全抹殺了。如何拿捏得準確,就是學問了!

上週針對「單純地讀經」這種想法責備與提醒同學,解經是門艱鉅的工作,不可那麼天真!結果,顯然有些同學又跑到另一個極端了。有一位同學問:我們平常一起查經的,大多是沒有受過解經訓練的,那豈不是常常都要錯解聖經了嗎?難道要大家都進神學院,否則不要查經嗎?

我笑說,比你想的還慘呢:就算大家都是神學院畢業的,也沒法保證不會錯解聖經哩!基督教的教義只有聖經無誤論,從來沒有解經無誤論的!我們唯一能做的,也是該做的,就是竭盡我們所能地做好!借用主耶穌自己講的比方,主若給你五千兩(你是聖經學者),你得賺五千兩給主(做好專業的解經),主若給你一千兩(你是平信徒),你就賺一千兩給主(做好平信徒的解經),這樣主就要稱讚你是又良善又忠心的僕人!千萬不可做的是,把你的一千兩拿去埋藏在地裡啊!

所以,我們不要誤以為解經很簡單,單純地讀了就行;但是也不要跑到另一個極端,變成什麼解經都不敢做了!學無止境,我們要不亢不卑,一直努力喔!

Thursday, March 25, 2010

單純地讀經?

上週保羅書信課程介紹了保羅新觀,課堂上反應非常熱烈,欲罷不能,以致遲了二十多分鐘才下課;本週週間同學們仍藉著電子郵件繼續提問與討論。看到大多數同學的反應是正面的,非常欣慰!但是也看到一位同學這樣反應:

只覺得為什麼一個簡單的事卻搞得很複雜
我只是聖經怎麼說 我就怎麼著
這樣單純 對嗎

這或許反映了華人教會的「反智」現象,只是在神學院課程裡也有這種聲音,我還是沒有心裡準備,吃了一驚!

這樣的想法,至少有兩層問題。第一,這位學生以為有一種東西叫做「單純地讀經」:不要理會什麼神學派系或理論,聖經怎麼說,意思就是那樣了。當然,這是一個極大的誤解。聖經怎麼說,到意思出來,中間需要一個步驟,叫做「解釋」。不管你有沒有受過解經的訓練,你在讀經的同時,一定也在做著解讀的動作,即使你是不知覺地做。所以,根本沒有一種東西叫做「單純地讀經」,每個人的讀經都包括他自己的解讀。既然不同的人會有不同解讀的可能,所以才有如何是正確的解讀這樣的議題。不同的學派理論無非是在論證為何自己的解讀才正確而已。

第二,這樣的想法有一種說不出的自義。它表面看似謙卑:你們的學問複雜,我都不懂,我「只好」單純地讀經,不理會高言大智。但是它包含的言下之意是:只有我才是直接領受神的話(聖經),你們都在製造和聆聽人的聲音(神學),看哪,你們都比不上我單純地屬靈啊!就保羅舊觀與新觀這個神學議題而言,這種想法一竿子把兩派的神學家都打了,路德、加爾文⋯⋯也好,桑德斯、鄧恩、賴特⋯⋯也好,他們都不是根據聖經怎麼說,只有你是?嗚呼哀哉,自高自義,尚有甚於此乎?

Saturday, February 27, 2010

尊重文法

昨天是我這學期華神的第一堂課。這學期教保羅書信,第一堂課除了交待進度、課本參考書、評分方式等事宜之外,就是做一點保羅書信的緒論。本來以為是頗為「例行公事」的一堂課,不過還是有同學問了一個我教書以來第一次被問到的問題。一位同學打斷我的講課,舉手提問:保羅名字英文不是Paul嗎,為什麼我的講義上寫Pauline?

我解釋Pauline是Paul的形容詞,「保羅書信」是中文的表達法,其實嚴格說應該是「保羅的書信」,必須用形容詞「保羅的」修飾「書信」,而不是用名詞「保羅」修飾「書信」。

形容詞才能修飾名詞,這不是基本的文法觀念嗎?一說到這些,我就又要牢騷了。我回到台灣定居已經一年多了,可是有些用詞還是讓我覺得非常刺耳。例如,常常聽到台灣年輕人講「某某人很man」,man是名詞,形容詞是manly,可是大家並不在意這樣把man當形容詞用。不但把名詞當形容詞,接著又把動詞當名詞用,例如「某某人唱歌很有feel」,唉,真是欲哭無淚。

也許這只是洋涇浜問題或是年輕人的時髦玩意兒,但是當我看到學生不懂「保羅書信」為什麼是Pauline Epistles,而不是Paul Epistles時,我懷疑,也許一個不尊重文法的社會是要付上慘痛代價的⋯⋯

Friday, February 12, 2010

歷史方法

我今年寒假開始得早,十二月中就開始了(因為本來年底要到大陸講學,後來延後一學期),至今已有兩個月,《耶穌與神的得勝》也翻譯了一百多頁,從第九章末了,到現在進入第十二章,在寒假進入高潮──今天是農曆除夕──之際,算是小有成就,給自己的一份新春賀禮吧!

昨天我的編輯來信,除了賀年之外,提到他閱讀我的譯稿時,有些句子的意思初看之下不太清楚,看了英文原文才明白,換句話說,「之後進入編輯程序時可能要花不少力氣修潤」。唉,我真的很同情,我常常要為自己的中文能力有限道歉!加上賴特習慣寫非常非常長的句子──有次我數過,一個句子97個字。不知道這是否英美不同之故;在美國,教寫作的老師總是教學生句子不要太長──譯成中文時,四不像的怪物就會偶然現身了。不過也很慶幸,校園編輯的潤筆能力極佳,我親自領教過,十分受益的。

從第十一章起,《耶穌與神的得勝》進入第三部分,探討耶穌的目標與信念。賴特有一句話讓我很感動:

要研讀一個古人的這種「使命」或「野心」感,要詢問的不是心理學,而是歷史。(原書p.480)

的確,我們不是要做些心理分析,而是要處理一個歷史議題。當然,在許多保守的基督徒圈子,歷史學方法並沒有比心理學方法好,都是可疑的。我去年就碰到一位學生告訴我,他本來已經選了《耶穌生平》,結果看到課程大綱裡提到我們會探討「歷史的耶穌」,他就退選了。

最近古岱克(Mark Goodacre)談到,他不喜歡用「歷史方法」這種名稱,因為不是哪一種方法(method)、而是途徑(approach)或視角的問題。

無論如何,第十二章論到耶穌被釘十架的原因,這是很長、很重頭戲的一章,耶穌之死更是整個歷史方法或歷史途徑的關鍵所在。春節完後就要忙下學期課程了,所以要趁寒假最後一點時間再衝刺一下,希望全書趕得上五月的截稿日期。

順祝大家春節快樂!

Tuesday, January 5, 2010

胡思亂想

最近非常努力翻譯工作,也許繃得太緊,想寫些「無聊」的事,自我平衡一下。其實腦海裡都有些有的沒有的念頭,有些當時頗覺有趣,只是沒有記下來,事後怎麼也回想不起來了。以下幾個是我特別記在雜記簿裡的,分享出來,聊算自娛。

耶穌的DNA是怎麼樣的?祂有母親馬利亞那一半的染色體嗎?那麼另一半呢?祂與雅各、約西、西門、猶大(太13:55)的DNA看得出來彼此是兄弟嗎?祂選擇在兩千年前、而不在今天道成肉身,是不是要避免世人追問這種無聊問題?

上帝透過聖經的啓示是文字的。為什麼沒有圖畫的啓示呢?歷史上有各式各樣的耶穌肖像,都是按著自己想像的,當初若上帝默示哪位福音書作者或畫家,為我們畫出來,豈不是方便嗎?如果是因為十誡的第二誡的緣故,我可以接受沒有神啓示的耶穌肖像,但是為什麼其他部份也沒有圖畫的啓示呢?尤其是所謂的異象,從我教書的角度來說,與其用描述的,不是畫出來更有效率嗎?試想,以西結書的「四活物」異象,四張臉、四隻手、四對翅膀、四個輪子⋯⋯有多少基督徒讀完了還是模糊得不得了?啓示錄的大紅龍、七頭十角獸⋯⋯都是如此。當然,古時沒有印刷,必須靠人手抄謄,抄文字容易,抄圖畫困難。但是如果我們想到經文鑑別學,就知道抄寫文字也是會有筆誤,最終我們倚靠的還是聖靈保守,才能確保我們讀到的真的是神要給我們的話。那麼,聖靈不能保守畫家無誤地抄下圖畫嗎?

耶穌受試探,馬太和路加都有記載。他們怎麼知道的?我們會假設,魔鬼試探耶穌時,沒有其他人在場。不管有沒有Q文件,馬太和路加是不是根據Q文件寫作,耶穌受試探這事顯然是流傳的。問題是,怎麼會有人知道這事?是耶穌自己說出來的?為什麼祂要告訴人?

好了,休閒完畢,我要回去埋頭翻譯啦!

Tuesday, December 29, 2009

真正的敵人

剛剛譯完《耶穌與神的得勝》第十章,國度的問題。其中一個國度問題佔了本章三分之二的篇幅:出了什麼錯?耶穌重新定位以色列真正的敵人:不是羅馬,而是撒但!(題外話:在聖誕季節翻譯這段,常常老眼昏花,把報章雜誌的Santa也讀成Satan,一笑!)

論到以色列未能活出耶和華子民的呼召,錯解了自己使命,賴特說:

作世界之光的呼召,輕易地變成了自己是光明之子,並以懼怕和仇恨看待黑暗之子。(原書p.446)

這句話對我十分扎心,是不是因為這話用來控訴當今教會,恐怕也是合適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