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iday, May 28, 2010

譯文片段分享

終於趕在明天上飛機前交出《耶穌與神的得勝》第十三章譯稿!

非常精彩的一章,可惜我實在沒有時間寫一些分享,只好偷懶,抄錄幾段我的譯文,聊以代替吧:


我已在別處論證過,猶太一神論的重點,不是要提供獨一真神的內在分析,而是要凸顯以色列的神才是真神,以與異教的信奉眾神有別,並且強調創造與救恩的合一,以與二元論思想體系有別。(原著p.627)

路加的重點不是關乎時間,而是關乎效果。要旨不是「不,國度還有好一陣子都不會來到」;重點乃是「國度確實要來──但是對以色列而言,那意味的是審判,而不是祝福」。⋯⋯這不是要否認國度即將來臨。這乃是要警告,即將來臨的國度到底涉及些什麼。(原著p.635-6)

耶穌並不是「知道祂自己是神」,如同你知道你是男性或女性、飢餓或口渴,或者你一小時前吃了一個橘子的那種知道。祂的「知道」是一種較為冒險、但是可能也較為重要的:如同你知道你是被愛的。你無法「證明」它,只能把它活出來。(原著p.653)


最後一章(第十四章)只有8頁,應該很快會完成。很遺憾還是無法依約在五月截止前譯完全書,雖然已經很接近,終點在望了!

Tuesday, May 25, 2010

密集希臘文

非常忙碌的兩週:將這學期保羅書信期末考改完,學生成績總結完畢,呈交上去;把五月底要到大陸教學的兩門課的課程大綱(syllabus)寫好,呈交對方,並陸續修改整理講義;我的網上希臘文課程,因為最近有一批學生報名,所以決定七月新開一班,為此也要做一些招生事宜;利用各種空檔時間,加緊把《耶穌與神的得勝》譯完,現在僅剩十幾頁,終點在望!除此之外,還要忙著搬家,因為從美國搬回台灣後,與父母合住,原來的公寓太小了,現在要換到大一點的地方。

有這許多事,腦子裡當然總是滿的,想著這個,惦記那個。許多事都想在網誌裡談,只是沒有時間可以每個想法都寫一篇。我想先挑一個,其他的以後再寫。

到國外教學,一定都是所謂的「密集班」,一、兩個禮拜要教完一學期課程。老師教得辛苦,學生學得更辛苦。一般的聖經課程也就罷了,畢竟是以聽課為主。但是這次去大陸教學,除了一門一般書信之外,還有一門初階希臘文,所以我大力向校方爭取,希望給我四個禮拜,他們最後願意給我三個禮拜。

希臘文之所以需要更多時間,是因為它不可能只是聽課而已,它需要很多練習。我常用的一個比方是,這就好像學鋼琴,學生聽懂樂理、看懂樂譜,距離他真正能彈琴,其間所差的就是練習!鋼琴老師給你上一節課,你不是光聽懂就好,你要另外花上許多小時練習,才是真正學會那節課的東西!

正規的教法,至少我的教法,學生要花一半時間練習詞形變化,一半時間練習句型文法(syntax)。前者讓你認得每個字,後者讓你知道這些字組合起來是什麼意思。前者會花不少時間,因為希臘文變化的複雜是出名的。因此有些神學院的初階希臘文只著重前者,把後者放在進階課程。但是初階是必修,進階就不是啦,難怪很多牧師在神學院希臘文考試高分,畢業後卻無法用希臘文幫助他準備講章,因為學校沒有裝備他能讀懂句子。

我為如何教導密集希臘文這事已經思考過一年以上時間(一年多前他們就已經跟我談過教希臘文的可能性),所思考的就是,在學生練習時間有限的情況之下,要如何取捨、讓他練習什麼呢?

我現在的決定是,取後者、捨前者;把要背的部份(單字、詞形變化)減到最低,而以練習句型文法為主,教學生使用已有單字、詞形變化分析的工具來讀原文聖經,作業與考試都採用open book。(當然也鼓勵學生,在密集學習完成之後,仍然應當把要背的部份背起來,才能真正享受原文讀經之樂!雖然我也想到,真正會這樣去做的學生,可能少之又少吧!)

雖有想法,但是因為尚未付諸實行,心裡忐忑,不知效果會如何。六月底回來,便見真章,屆時再分享了!

Wednesday, April 28, 2010

挫敗

改完本學期保羅書信期中考,看到一些學生寫的答案,真是又好氣、又好笑。例如我考「因信稱義」的一個題目是:神把罪人判為義人是否顛倒是非?

  • 生:把罪人判為義人,這樣才能顯出基督的愛,無論犯了多大、多少的罪過,只要經主耶穌寶血洗淨,就得赦免,這是多麼輕鬆易得的恩典哪!
    師:你在暗示神確實是顛倒是非的嗎?

  • 生:神將罪人判為義人,是因為神知道人無法遵守律法
    師:因為人不義,所以神也不義?

  • 生:這是神的主權,沒有所謂顛倒是非的問題
    師:有主權就可以顛倒是非,那與暴君何異?

  • 生:神的救贖是由神決定,而且誰不是罪人呢,也沒有資格去評斷
    師:那麼聖經為什麼要啓示我們這些罪人祂是義者呢?

  • 生:神要誰有罪,誰就有罪,要憐憫誰,就憐憫誰,祂並無顛倒是非
    師:聖經哪有這種教導?這種神學太恐怖了吧?

  • 生:把罪人判為義人,絕非顛倒是非!因為罪人願意悔改,是極其寶貴的,憂傷痛悔的心,神必不輕看。
    師:若耶穌未成就救恩,人如何痛悔也沒有用啊!

  • 生:在新約時代,神應許我們信耶穌、祂就算我們為義,這樣神並沒有顛倒是非
    師:可是為什麼藉著信耶穌,神就可以把罪人判為義人呢?


有時,我懷疑上帝給我教導的恩賜,這些學生是我教出來的?

Monday, March 29, 2010

勿矯枉過正

我們很容易矯枉過正,從一個極端,跑到另一個極端。

我這週翻譯到,賴特在談到什麼時候影射(allusion)不是影射時,有這麼一段話:

非常可能地,第二聖殿時期的猶太教作者影射了許多聖經經文,故意要人因著一個字或詞就進入整段談話的世界。也同樣非常可能地,廿世紀的讀者,因為警覺到有這樣的影射,會聽到一些作者原來沒有的意思。絕對可以確定的是,現代讀者當中,知道這層危險、因此不願意容許任何超過直接引述以外的影射的,將完全錯解重要的經文。(《耶穌與神的得勝》原文p.584)

這無疑是令人不安的引言。但是事實誠然如此,太鬆的話,什麼都是影射,超越了作者原意;太嚴的話,我們可能把作者所欲影射的完全抹殺了。如何拿捏得準確,就是學問了!

上週針對「單純地讀經」這種想法責備與提醒同學,解經是門艱鉅的工作,不可那麼天真!結果,顯然有些同學又跑到另一個極端了。有一位同學問:我們平常一起查經的,大多是沒有受過解經訓練的,那豈不是常常都要錯解聖經了嗎?難道要大家都進神學院,否則不要查經嗎?

我笑說,比你想的還慘呢:就算大家都是神學院畢業的,也沒法保證不會錯解聖經哩!基督教的教義只有聖經無誤論,從來沒有解經無誤論的!我們唯一能做的,也是該做的,就是竭盡我們所能地做好!借用主耶穌自己講的比方,主若給你五千兩(你是聖經學者),你得賺五千兩給主(做好專業的解經),主若給你一千兩(你是平信徒),你就賺一千兩給主(做好平信徒的解經),這樣主就要稱讚你是又良善又忠心的僕人!千萬不可做的是,把你的一千兩拿去埋藏在地裡啊!

所以,我們不要誤以為解經很簡單,單純地讀了就行;但是也不要跑到另一個極端,變成什麼解經都不敢做了!學無止境,我們要不亢不卑,一直努力喔!

Thursday, March 25, 2010

單純地讀經?

上週保羅書信課程介紹了保羅新觀,課堂上反應非常熱烈,欲罷不能,以致遲了二十多分鐘才下課;本週週間同學們仍藉著電子郵件繼續提問與討論。看到大多數同學的反應是正面的,非常欣慰!但是也看到一位同學這樣反應:

只覺得為什麼一個簡單的事卻搞得很複雜
我只是聖經怎麼說 我就怎麼著
這樣單純 對嗎

這或許反映了華人教會的「反智」現象,只是在神學院課程裡也有這種聲音,我還是沒有心裡準備,吃了一驚!

這樣的想法,至少有兩層問題。第一,這位學生以為有一種東西叫做「單純地讀經」:不要理會什麼神學派系或理論,聖經怎麼說,意思就是那樣了。當然,這是一個極大的誤解。聖經怎麼說,到意思出來,中間需要一個步驟,叫做「解釋」。不管你有沒有受過解經的訓練,你在讀經的同時,一定也在做著解讀的動作,即使你是不知覺地做。所以,根本沒有一種東西叫做「單純地讀經」,每個人的讀經都包括他自己的解讀。既然不同的人會有不同解讀的可能,所以才有如何是正確的解讀這樣的議題。不同的學派理論無非是在論證為何自己的解讀才正確而已。

第二,這樣的想法有一種說不出的自義。它表面看似謙卑:你們的學問複雜,我都不懂,我「只好」單純地讀經,不理會高言大智。但是它包含的言下之意是:只有我才是直接領受神的話(聖經),你們都在製造和聆聽人的聲音(神學),看哪,你們都比不上我單純地屬靈啊!就保羅舊觀與新觀這個神學議題而言,這種想法一竿子把兩派的神學家都打了,路德、加爾文⋯⋯也好,桑德斯、鄧恩、賴特⋯⋯也好,他們都不是根據聖經怎麼說,只有你是?嗚呼哀哉,自高自義,尚有甚於此乎?

Saturday, February 27, 2010

尊重文法

昨天是我這學期華神的第一堂課。這學期教保羅書信,第一堂課除了交待進度、課本參考書、評分方式等事宜之外,就是做一點保羅書信的緒論。本來以為是頗為「例行公事」的一堂課,不過還是有同學問了一個我教書以來第一次被問到的問題。一位同學打斷我的講課,舉手提問:保羅名字英文不是Paul嗎,為什麼我的講義上寫Pauline?

我解釋Pauline是Paul的形容詞,「保羅書信」是中文的表達法,其實嚴格說應該是「保羅的書信」,必須用形容詞「保羅的」修飾「書信」,而不是用名詞「保羅」修飾「書信」。

形容詞才能修飾名詞,這不是基本的文法觀念嗎?一說到這些,我就又要牢騷了。我回到台灣定居已經一年多了,可是有些用詞還是讓我覺得非常刺耳。例如,常常聽到台灣年輕人講「某某人很man」,man是名詞,形容詞是manly,可是大家並不在意這樣把man當形容詞用。不但把名詞當形容詞,接著又把動詞當名詞用,例如「某某人唱歌很有feel」,唉,真是欲哭無淚。

也許這只是洋涇浜問題或是年輕人的時髦玩意兒,但是當我看到學生不懂「保羅書信」為什麼是Pauline Epistles,而不是Paul Epistles時,我懷疑,也許一個不尊重文法的社會是要付上慘痛代價的⋯⋯

Friday, February 12, 2010

歷史方法

我今年寒假開始得早,十二月中就開始了(因為本來年底要到大陸講學,後來延後一學期),至今已有兩個月,《耶穌與神的得勝》也翻譯了一百多頁,從第九章末了,到現在進入第十二章,在寒假進入高潮──今天是農曆除夕──之際,算是小有成就,給自己的一份新春賀禮吧!

昨天我的編輯來信,除了賀年之外,提到他閱讀我的譯稿時,有些句子的意思初看之下不太清楚,看了英文原文才明白,換句話說,「之後進入編輯程序時可能要花不少力氣修潤」。唉,我真的很同情,我常常要為自己的中文能力有限道歉!加上賴特習慣寫非常非常長的句子──有次我數過,一個句子97個字。不知道這是否英美不同之故;在美國,教寫作的老師總是教學生句子不要太長──譯成中文時,四不像的怪物就會偶然現身了。不過也很慶幸,校園編輯的潤筆能力極佳,我親自領教過,十分受益的。

從第十一章起,《耶穌與神的得勝》進入第三部分,探討耶穌的目標與信念。賴特有一句話讓我很感動:

要研讀一個古人的這種「使命」或「野心」感,要詢問的不是心理學,而是歷史。(原書p.480)

的確,我們不是要做些心理分析,而是要處理一個歷史議題。當然,在許多保守的基督徒圈子,歷史學方法並沒有比心理學方法好,都是可疑的。我去年就碰到一位學生告訴我,他本來已經選了《耶穌生平》,結果看到課程大綱裡提到我們會探討「歷史的耶穌」,他就退選了。

最近古岱克(Mark Goodacre)談到,他不喜歡用「歷史方法」這種名稱,因為不是哪一種方法(method)、而是途徑(approach)或視角的問題。

無論如何,第十二章論到耶穌被釘十架的原因,這是很長、很重頭戲的一章,耶穌之死更是整個歷史方法或歷史途徑的關鍵所在。春節完後就要忙下學期課程了,所以要趁寒假最後一點時間再衝刺一下,希望全書趕得上五月的截稿日期。

順祝大家春節快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