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克大學的新約教授古岱克(Mark Goodacre),最近開創「新約播客」(NT Pod),就是以簡短的podcast方式來討論新約議題,上週五又首次舉辦線上老師時間(office hour),都是以新興的流行媒體,讓新約學術研究成果的分享更為平民化,實在非常值得讚揚!
我知道我的學生當中,除了北美的學生之外,無論是台灣、大陸或歐洲的學生,基本上都不習慣聽英文。所以我想在此不只分享消息與網址,也稍微分享他的內容以及我的回應。這當然也是因為古岱克教授所分享的,非常讓我感到興趣。
例如最近兩集「新約播客」探討的是,誰是第一位女使徒?我想,在很多保守的基督徒圈子裡,第一個反應可能是,使徒都是男的,哪裡有女使徒?
古岱克首先在第12集討論羅馬書16:7裡的猶尼亞。第一,猶尼亞是男是女呢?第二,猶尼亞是使徒嗎?
羅馬書16:7「又問我親屬與我一同坐監的安多尼古和猶尼亞安.他們在使徒中是有名望的,也是比我先在基督裡。」
ἀσπάσασθε Ἀνδρόνικον καὶ Ἰουνίαν τοὺς συγγενεῖς μου καὶ συναιχμαλώτους μου, οἵτινές εἰσιν ἐπίσημοι ἐν τοῖς ἀποστόλοις, οἳ καὶ πρὸ ἐμοῦ γέγοναν ἐν Χριστῷ.
對於第一個問題,古岱克指出,猶尼亞的原文是Ἰουνία(不是Ἰουνιᾶς),這明顯是女性的名字,在新約時期的資料裡可以找到許多例子。
至於第二個問題,如果按照我們中文和合本聖經的翻譯,猶尼亞「在使徒中是有名望的」,那麼她當然是使徒了。但是有些人爭論,原文ἐπίσημοι ἐν τοῖς ἀποστόλοις意思是「被使徒們尊為有名望」,而不是「在使徒中有名望」,所以猶尼亞不是使徒,而是使徒們尊敬的人。古岱克指出,這個解讀雖有可能,可能性卻很小,因為第一,屈梭多模等古人都是讀作「在使徒中有名望」,第二,保羅很強調自己是使徒,那麼他說「被(那些)使徒尊為有名望」,而不說「被我們所有使徒尊為有名望」,是非常奇怪的。
所以古岱克結論,猶尼亞是一位女使徒,不過他不認為她是第一位女使徒。那麼誰是第一位呢?他接著在第13集論證說,那是抹大拉的馬利亞。
我必須承認,這個論點真的非常有趣,因為馬利亞的確符合許多使徒的條件:她和彼得等使徒一樣親密跟隨主,並親自見過復活的主,實際上,她是第一個見到復活之主的,然後她蒙主差遣,將主復活的消息告訴其他使徒。
不過古岱克並沒有完全說服我,主要因為新約沒有任何地方說馬利亞是使徒,初代教會傳統也沒有這樣看她。福音書結束之後,她就不再出現,使徒行傳沒有她,使徒的書信也沒提過她。而且,復活節主日清晨見到復活之主的婦女,不是只有抹大拉的馬利亞,為什麼她是第一位女使徒呢?
Sunday, September 20, 2009
第一位女使徒
Friday, September 18, 2009
活著就是基督
昨晚的初階希臘文班線上討論時間,有同學提出一個很好的問題。我說要讓我想一想再回答。凡是能讓我想一想的問題,都是我所謂的好問題!我熱愛教學,這是原因之一,因為教學相長不是口號,而是事實。不過這是題外話了,我現在把自己經過一些思考整理的答覆分享出來。
這位同學的問題是,為什麼 τὸ ζῆν Χριστὸς 這句話,主詞是不定詞 τὸ ζῆν,而不是專有名詞 Χριστὸς,因為我們以前教過,專有名詞有優先次序來當主詞。換句話說,為什麼這句話是「活著就是基督」,而不是「基督就是去活著」?好問題!這句話的上下文如下:
腓立比書1:21「因我活著就是基督,我死了就有益處。」
Ἐμοὶ γὰρ τὸ ζῆν Χριστὸς καὶ τὸ ἀποθανεῖν κέρδος.
我想最簡單直接的答案是,「基督」嚴格而言不是專有名詞,至少不是特指第一世紀的那位拿撒勒人耶穌。「基督」基本的意思是神所膏立的「受膏者」。例如舊約利未記中說到「受膏的祭司」,七十士譯本都寫成 ὁ ἱερεὺς ὁ χριστὸς (4:5,16; 6:15)。當然,在新約裡,「基督」指的是主耶穌,所以你要說那是專有名詞,也不能說不可以,但是那是祂的頭銜,而不是祂的名字。比如現在的美國總統是歐巴馬,如果你今天在美國講「總統」(大寫並加冠詞)如何如何,一般人會懂得你指的是歐巴馬,但是那是他的頭銜,而不是名字。
所以最直接的理解是,在腓1:21裡,「基督」不是主詞,而是述詞,因此翻譯是「活著就是基督」,而不是「基督就是去活著」。「基督」沒有冠詞,所以不是講那個人,而是講一種性質;保羅不是要說,我活著就是那位拿撒勒人耶穌,或我活著就是神所膏立的彌賽亞,保羅乃是說,我活著就是基督的那種生命。
但是如果我們進深一步問,腓1:21裡的「基督」絕對不能當主詞嗎?答案是否定的。事實上,加爾文就是把這節的「基督」當主詞!他認為「基督」是這節上下兩半合起來整句的主詞,而「益處」是整句的述詞。這樣的話,「活著」和「死了」兩個不定詞是指稱性受格(accusative of reference),意為「在活著方面」和「在死了方面」。按照加爾文的解釋,保羅在這裡說的是:無論我活著或死了,基督都是益處。很有意思!
所以如果問:「基督」可不可以是這句的主詞?答案是:不是不可以,只是比較不可能,因為第一,「基督」沒有冠詞,第二,在字序的安排上,「活著」和「死了」兩個不定詞應該更緊密連接,那樣解讀才會比較自然。
無論如何,我很喜悅學生們提出好問題,因為這一方面顯示他們學得很好(提不出問題通常不是因為學得很好,而是因為進入不了狀況),一方面也給我思考與整理的機會,老師學生一起進步,不亦樂乎!
Wednesday, September 9, 2009
堅固律法?
羅馬書3:31「這樣,我們因信廢了律法麼?斷乎不是,更是堅固律法。」
νόμον οὖν καταργοῦμεν διὰ τῆς πίστεως; μὴ γένοιτο· ἀλλὰ νόμον ἱστάνομεν.
我們網上希臘文讀經班用了整整四週才讀完羅馬書3:21-31這段論因信稱義的重要經文。其實這段文字的希臘文本身並不困難,讀得不快的主要原因是,有許多神學問題需要討論。雖然我們是讀經,不是解經,但是如果光是很流暢的讀了原文,自以為理解保羅說的,卻只是把自己的傳統讀進去,那就可惜了。我們讀經班並不堅持哪種神學立場,但是我們堅持不做不加思索的接受,而是勇於思考與發問!
果然讀到三章31節,同學們銳利地提出了很好的問題和討論。如果這段裡的律法指的是摩西律法,特別是作為標識猶太人的記號,保羅對猶太人的異議並不是他們想靠好行為稱義,而是他們不想更換屬神的記號(詳見福音與律法的關係),那麼為什麼保羅這裡卻又說不要廢棄,反要堅固這個記號?難道31節的律法突然不再指的是記號,而是道德行為嗎?亦即,保羅在這裡是要講,我們要信耶穌,但也不要忘記律法中的行公義、好憐憫等等嗎?
我不認為保羅的思路會跳躍得這樣突兀,前面的律法指的是屬神記號,最後一節突然變成是指道德行為。但是如果指的還是記號,保羅說要堅固律法這個舊的記號,是什麼意思呢?難道他要基督徒再去行割禮、守安息日、食物律例、節期這些事嗎?那他豈非自相矛盾呢?
當然不是。我認為保羅要強調的是,不錯,今天的記號是信耶穌,可是大家不要誤會神設立的舊記號是祂做壞了,所以現在不算了,重新來過。正如我在《福音與律法的關係》中指出的,記號之所以能夠更換,是因為耶穌已經把律法全部成全了。我們今天不用律法、而用信主的記號,不是因為律法不好,需要作廢,而是因為律法的一切都已經在耶穌基督裡了。保羅是要肯定律法──律法並沒有作廢,而是成全了。他要說的是:猶太人哪,你們珍惜律法,很好,那麼你們就來信耶穌,因為你們珍惜的一切都已經在祂裡面了。
Wednesday, September 2, 2009
老中學習希臘文的瓶頸
我最初寫的希臘文講義都是英文的,因為我自己是用英文學習,學生也是可以講英文的,加上當時還不流行萬國碼(Unicode),網頁用中文碼就無法顯示希臘文字體,所以一直是英文講義。
二○○五年第一次回台教學,才發現英文講義行不通。學生明顯地對英文講義有抗拒感。還不是讀不讀得懂的問題,而是他們不想讀、拒絕讀。加上萬國碼這時也很通行了,亦即同張網頁上可以有中文、希臘文、或任何文字,所以我開始把自己的英文講義翻譯成中文。但是漸漸就發現,翻譯還是不夠的,有些東西是必須改寫的。
因為我注意到華語學生學習希臘文的幾個瓶頸。第一課的字母的發音對很多老中就是個瓶頸。我估計一半以上的老中,第一課就被卡住了,等於「出師未捷身先死」,十分可惜。我想原因有很多,但是其中一個可能的原因是,我們的講義是從英文來的,雖然表面上寫成中文,但是骨子裡是英文的出發點。如果學生對英文的發音已經掌握不了,我們再用英文舉例,他當然是一頭霧水了。因此,我嘗試在希臘文字母的講義裡加上一欄中文的發音,希望是有所助益,而不是不倫不類。
接下來的瓶頸,或說困難之處,包括介繫詞和關係代名詞。對講英文的學生,這裡的挑戰主要在於要背熟一些很容易混淆的單字和詞形變化,但是對於沒有英文底子的學生,這裡造成的困惑不是我們容易想像得到的。例如我後來才發現的,為數不少的學生並沒有概念,介繫詞片語是一個單元,介繫詞是不能獨立的。
你還注意到其他在希臘文學習上,對老美不成問題、對老中卻有困難的東西嗎?請分享!
Thursday, August 20, 2009
Friday, August 14, 2009
再談賴特的爭議
上次提到為了要不要出版賴特論基督宗教起源的鉅著,校園承受了不小的壓力。我和我的編輯在唏噓之餘,做了兩件事。第一,我在網誌上發表我對此事的初步看法,希望能借用輿論,施加反壓力,果然該文貼出後,得到不少支持出版的回響。第二,我的編輯建議我去為他們的編輯同工上課,讓大家可以比較認識賴特,也是為了後續出書做預備。我很樂意地答應了,不過談不上課,因為我不想以賴特專家自居,應該比較是座談會性質,讓大家藉由一些簡介和Q&A,澄清一些誤解或疑慮。時間已經訂在下週五。
在準備過程中,自然種種思緒翻湧如潮。說老實話,我相當驚訝《耶穌與神的得勝》會被視為是有爭議性而不該出版的書。如果是探討保羅神學的書,我還比較不會驚訝,因為仍有少數(我認為是少數)福音派學者拒絕用保羅新觀解讀因信稱義,因此與賴特針鋒相對。但是關於耶穌的部份,賴特算是極其「護教」的了,據我所知,沒有福音派學者在這方面攻擊賴特,所以何來爭議之有?(除非是極其偏激的基要派,那就不提也罷。)
當然,我的立場不是全然中性的,因為沒有人的立場是全然中性的。我們都是帶著自己的背景,先入為主地看待事物。我自己第一次認識賴特,是在神學院讀書的時候。神學生尊敬、甚至崇拜自己的教授是滿「正常」的。所以當我們的教授是用幾乎是崇拜的口氣說到賴特時(當時賴特正好在哈佛大學客座,所以常有見面交流的機會),我對賴特的第一印象如何,自然可想可知。之後,不管是學校的學習或後來的教學,都需要自己對賴特更進一步的研讀,認識越多,佩服也越深。我猜這和台灣基督徒的情形正好180度相反。他們對賴特的第一印象很可能就是某人負面的評論,印象不好,對他的東西當然就不會想深入認識(如果神學院也不教,出版界也不出版,一般教會或平信徒反正也無從認識起),自己沒有認識,當然只好跟著人云亦云地批評賴特,不斷惡性循環下去。
我不是要說我們不可以批評賴特,而是我看到很多的批評是出於誤解,而很多的誤解是出在彼此採取的框架(framework)根本不同。很多人是用律法或道德的框架來看耶穌的所作所為,賴特是用猶太末世論的框架。(我希望有機會再用另外一貼具體舉例說明此點)
其實,爭議本身並不可怕,甚至是進步的必要條件。我現在正翻譯到《耶穌與神的得勝》第九章,象徵與爭議,我們再次被提醒,耶穌自己就是一個極具爭議性的人物。當時一般猶太人如何看待安息日、食物的潔淨、對家人的責任、聖殿的地位,耶穌通通與他們唱反調,以致他們認為耶穌侵犯摩西律法,最後非得將祂置之於死地不可。但是同樣是猶太人,使徒們就去思考明白這些爭議之癥結所在,繼往開來,開啓了兩千年的教會大業。
以上大概都是我會在下週五座談中提到的,信手拈來,算是給自己的備忘錄吧。各位網誌讀者,您還有什麼建議嗎?請不吝留言指教。
Monday, August 10, 2009
翻譯與註釋
算算我第一次在網路上「嶄露頭角」,至今恰好十個年頭了。最開始是基於「行政」上的理由,因為我的班級較大,學生很多,每個禮拜都有學生:「老師,我缺上次的講義⋯⋯我沒拿到上上禮拜的講義⋯⋯還有沒有x月x日的講義?」焦頭爛額,煩不勝煩,所以決定把講義都放在網上,學生缺哪份講義,自己上網下載,不用再來找我要。發展到現在成為全面的網路教學事工,實在是當初始料未及的。
在網路上「行走江湖」,自然就會遇到各式各樣的人物,千奇百怪的問題與建議也收到不少。有些怪異得離譜,除了傻眼,還是傻眼。有些則讓我思考良久。不久前,一位在台宣教的「老外」來信,除了例行的客套「非常佩服你的網站」云云,他問我有沒有考慮過自己翻譯聖經。曾經有人邀請我加入他們的聖經翻譯計畫,不過後來他們人手夠了,就沒再找我。至於我自己呢,那時回答得很快:沒這個興趣,也沒這個負擔。但是我想我應該把自己立場解釋清楚。
我非常看重聖經,所以不想翻譯聖經,絕對不是因為我認為聖經不值得翻譯。我的角度是:因為聖經文字上的意思,很多不是光靠翻譯就完全出來的。我教希臘文越久,這個信念越強烈。在希臘文課程裡,開始的東西簡單,所以作業或考試要求學生翻譯即可。但是漸漸東西複雜以後,我對學生的要求是,你翻譯完以後,如果意思還沒有完全出來,請你再加上註解給我。
讓我舉一個例子。今天早上的希臘文讀經班,我們讀到腓利門書18節,保羅對腓利門說:「他若虧負你或欠你甚麼,都歸在我的賬上。」我們在讀經班裡是大家輪流讀的,讀這節的同學很正確地翻譯出來了。但是我追問,有沒有需要註釋的呢?有的,因為這是希臘文的第一類條件句。希臘文有好幾類條件句,每一類表達的意思不一樣,但是中文翻譯都是一樣的。
| 條件句 | 中譯 | 表達的意思 |
| 第一類 | 他若虧負你或欠你 | 我知道他虧負你、欠你 |
| 第二類 | 他若虧負你或欠你 | 我知道他其實沒有虧負你、欠你 |
| 第三類 | 他若虧負你或欠你 | 我不知道他有沒有虧負你、欠你 |
這位同學反問,那麼我們不要把這節翻譯成「他若虧負你或欠你」,而是直接譯成「我知道他虧負你、欠你」好嗎?我的回答是,這種問題的答案大概見仁見智,因為這反映兩種翻譯哲學,直譯好還是意譯好?但是在我們的希臘文班裡,我們不需要在直譯和意譯之間抉擇,因為我們是翻譯之外再加上註釋的。換句話說,我不認為所有的意思都只靠翻譯,那樣的翻譯讀起來可能不像翻譯,而像註釋。我認為要把意思表達清楚,翻譯只能做到某個程度,剩下的要靠註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