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在神學院教新約、在網上教希臘文,並繼續《新國際新約神學與解經詞典》的翻譯之外,最近又受邀為孫寶玲院長的《新約導論》審稿,以及為下期書饗雜誌寫一篇幫助讀者閱讀賴特《耶穌與神的得勝》的文章,所以忙碌異常,本來沒有時間、沒有心思寫網誌雜感。但是昨天課堂上被問到一個問題,這問題也是我在華人教會圈內常被問到的,所以有種強烈的不吐不快的感覺,那就寫下來吧。
同學提問的是禁食禱告的問題,是不是有些事非得靠禁食不可?「因為某一類的鬼,非得禁食才能趕出嗎?」我先深呼吸、笑一笑(以免發作脾氣):「你可以把經文找出來嗎?」全班一陣忙亂翻查聖經。
馬可9:29!很好,但是和合本是「非用禱告」,然後用小字註解「有古卷在此有禁食二字」,意思是有的抄本是「非用禱告和禁食」,但是今天大部分聖經採用的抄本都是「非用禱告」。
馬太17:21呢?是的,和合本有這一節,但是原文聖經沒有呢!意思是有些抄本有這一節經文,有些抄本沒有,而原文聖經的編輯委員做過經文鑑別後認為應該沒有。
你們還有別的經文嗎?沒有!所以「有些事非得禁食」的論點,找不到聖經根據,對不對?事實上,我還有個驚人的消息告訴大家,整本新約完全沒有要基督徒禁食的教導喔!你們找得到什麼經文?
舊約是有要求百姓禁食的,起先是贖罪日,全國要禁食。後來漸漸有其他禁食傳統形成,到第一世紀,法利賽人固定「一個禮拜禁食兩次」(路18:12)。
新約呢?福音書提到主受試探時「禁食四十晝夜」(太4:2),使徒行傳兩次提到教會禁食禱告(徒13:2-3、14:23)。但這些是敘述文,沒有吩咐我們要照做。
主有吩咐「你們禁食的時候」要如何(太6:16ff),但這不等同於主吩咐門徒必須禁食啊。事實上,我們有相反的經文,主教導門徒不禁食——因為別人指責祂的門徒不禁食的時候,主認為那是正確的(太9:14ff)。
新約書信是教導性文字,充滿各式各樣的教導,教導新約信徒如何明白真理和行事為人,但書信中完全沒有提到禁食。如果神認為我們應該禁食,禁食是對我們有益的操練,為什麼不教我們呢?
注意喔,我沒有說禁食是不可以的、沒益處的喔,我說的是,聖經沒有吩咐基督徒必須禁食!你有感動要為某事禁食,OK,但那是你和神之間的事,千萬不要跟別人分享時變成,我們都應該這樣做。
有同學帶點感慨地跟進一個問題:「為什麼人喜歡做苦行僧的事?」(這是我的措辭,因為我不太記得她用的確切字眼,但是意思是這樣的)
好問題!為什麼耶穌說「非用禱告」,某天某個文士抄寫著抄寫著就變成「非用禱告和禁食」?為什麼聖經沒有吩咐基督徒禁食,基督徒卻一直(我就被問過好多好多次)覺得應該禁食?
耶穌的重點是禱告,我們卻把重點轉移到禁食(因為我每次被問的都是何時該禁食、該如何禁食等,彷彿耶穌說的是「非用禁食」)。禱告是向神支取祂的恩典和大能,禁食偏向自我修煉的角度。人喜歡修煉,恐怕是信心問題,因為不真的信任神樂意給我們,所以「靠人不如靠己」?或是「天助自助者」「我要表現得敬虔才能博取神願意給我」的功德觀念作祟?
後記:寫完此篇後,才發現其實同樣的問題,我先前已經寫過一篇,可見前文效果不彰,那就再增加一篇吧,呵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