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howing posts with label Hebrew. Show all posts
Showing posts with label Hebrew. Show all posts

Tuesday, March 30, 2021

文法語態不見得反映「事實」

在今天提倡男女平等的時代,我們用同一個動詞來述敘男女的同一個行為,似乎是很正常的。例如:某小姐與某先生「結婚」,某先生與某小姐「結婚」,無論主詞是男性女性,動詞「結婚」是一模一樣的。

但是以前呢?中文是某小姐「嫁」某先生,某先生「娶」某小姐,動詞是不同的。古典希臘文是用同一個動詞,但是語態不同。男人「結婚」用主動語態,女人做同一件事卻要用被動語態,「被結婚」。

林前7:39「⋯丈夫若死了、妻子就可以自由、隨意再嫁⋯」
是的,中文譯成「嫁」,希臘文是「被結婚」(γαμηθῆναι)。

結婚是如此,離婚也是如此。男人「離婚」用主動,女人用被動,「被離婚」。和合本聖經的譯法是:男人「休」妻,女人「被休」。

路16:18「凡休妻另娶的、就是犯姦淫.娶被休之妻的、也是犯姦淫。」
太19:9「我告訴你們、凡休妻另娶的、若不是為淫亂的緣故、就是犯姦淫了、有人娶那被休的婦人、也是犯姦淫了。」
在上面兩處經文裡,男人是「休妻者」(ὁ ἀπολύων),女人是「被休者」(ἀπολελυμένην)。

我們可能會想,以前是男權社會,結婚也好、離婚也好,男人都是主動的,女人是被動的,這樣的文法語態反映了事實啊!

不然!約瑟夫《猶太古史》裡記載了莎樂美的離婚。莎樂美就是在希律安提帕生日時跳舞後,向王求取施洗約翰的頭顱,希羅底的那個女兒。莎樂美的第二任丈夫是以土買權貴哥托巴魯斯(Costobarus),她與他一次爭吵後決定跟他離婚。

Antiquities 15.259:
καὶ πέμπει μὲν εὐθὺς αὐτῷ γραμμάτιον ἀπολυομένη τὸν γάμον οὐ κατὰ τοὺς Ἰουδαίων νόμους·
她立刻給他送了一封終止婚姻的短信,雖然這是不合猶太律法的。

注意莎樂美是主動做離婚動作的,她遞出「休書」,她是「休夫者」,但是文法還是用被動的 (ἀπολυομένη)。所以這個被動語態完全沒有反映她是主動者的事實。

更有意思的是,「犯姦淫」這同一件事,男女的表達也是不同的。

利未記20:10七十士譯本 ἄνθρωπος ὃς ἂν μοιχεύσηται γυναῖκα ἀνδρός, ἢ ὃς ἂν μοιχεύσηται γυναῖκα τοῦ πλησίον, θανάτῳ θανατούσθωσαν ὁ μοιχεύων καὶ ἡ μοιχευομένη.
凡與有夫之婦行淫的,或與鄰舍之妻行淫的,姦夫淫婦都必治死。

律法的文字顯然假設男人是主犯:他去和「有夫之婦」或「鄰舍之妻」行淫。但是行淫這事必定涉及兩方——這是行淫、不是強姦——這動詞用關身語態 (μοιχεύσηται),也表達了相互關係 (reciprocal)。可是行淫的雙方,「姦夫」(ὁ μοιχεύων) 在文法上是主動的,「淫婦」(ἡ μοιχευομένη) 是被動的。這文法反映「事實」嗎?

希伯來文就沒有這種區別,利未記20:10的「姦夫」與「淫婦」都用主動分詞,只是一個陽性、一個陰性。如果男性主動、女性被動這種表達是希臘文才有,希伯來文沒有的現象,那它怎會反映「事實」呢?

當然,語言是會改變的。到新約時代,古典希臘文「嫁」「娶」的明顯區別已經漸漸消逝。所以,儘管在上述所引的例句裡,馬太和路加都延用這種男女有別的文法,馬可卻決定不加理會:

可10:12「妻子若離棄丈夫另嫁、也是犯姦淫了。」
καὶ ἐὰν αὐτὴ ἀπολύσασα τὸν ἄνδρα αὐτῆς γαμήσῃ ἄλλον μοιχᾶται.

這位女性「離婚」(ἀπολύσασα) 丈夫、「結婚」(γαμήσῃ) 他人,都是用主動寫的。我們可以因此輕率斷言,馬可講的是主動休夫的女人,而馬太和路加講的是被休的女人嗎?

總之,想藉此文提醒大家,文法語態不見得是反映「事實」,不少只是約定成俗的表達法罷了。

Tuesday, March 9, 2021

婦女節快樂

昨晚的希伯來文讀經班,正好讀到上帝造女人一段。我們注意到,創世記第一章描述上帝的創造時,用的動詞是「創造」(בָּרָא) 或「做」(עָשָׂה),比較抽象。

但是到第二章,用的動詞就具體有畫面得多了。創2:7說上帝造男人,用的動詞是「塑造」(יָצַר),這是陶匠塑造陶氣的圖畫。而2:22說到造女人的時候,用的動詞是「建築」(בָּנָה),這次是建築師的圖畫。為什麼用不同的圖畫表達?猜想是造男人時,用的材料是塵土,所以陶匠捏泥土的畫面很適合。而造女人時,用的材料是肋骨,堅硬得多,適合建築物的意象⋯⋯總之,想起來挺有意思!

昨天欣逢婦女節,收到好幾位學生和朋友的賀節訊息。我的回覆都大同小異:是的,女人偉大,不讓鬚眉 😊

Monday, July 22, 2019

有多少傳道人用原文準備講章?

一個常見的問題:「我初階希臘文已經快學完了,再來應該做什麼?開始希伯來文、還是進階希臘文?」

通常在神學院,學生幾乎是被迫必須選擇前者,因為要在有限時間內完成必修學分,才能畢業拿到學位。但是我從教書的角度,僅完成兩學期初階希臘文,多半的學生都還無法應用所學到的,最好能繼續進階課程,特別是有指導的大量閱讀的訓練,基礎才夠穩固。

我們可以看到,普遍今天各教會的講台,很少傳道人是用原文準備講章的,但是他們很多是神學院訓練出來的,都在學校修過兩學期初階希臘文、兩學期初階希伯來文。不要以為這是因為他們在學校裡學得不好,我認識不少學生,這些學分都是拿A的。但是僅有初階課程,學得再好還是容易流失,因為真正要能學以致用,兩學期的訓練實在不夠,而不能學以致用,最後就是讓它流失掉。

如果不用受限於制度或學位的話,我一定這樣訓練學生:初階學完,繼續進階課程,至少累積四個學期以上的訓練,才開始進攻另一個聖經語言。

我自己的網上教學,現在正在進行的希伯來文,就是設定為四個學期的課程 (2018~2020),從初階到進階。因為是第一次帶希伯來文課程,所以並未公開招生,我這批學生,都來自我的希臘文學生,很多現在還在繼續跟我每週希臘文讀經的。學習新的語言,肯定都有一番掙扎苦鬥,但是比起很多初學者,他們在學習上相對輕鬆很多,更不會學了希伯來文就忘記希臘文。

我們可以感嘆,今天有多少傳道人用原文準備講章?與其感嘆,或者我們可以做一點什麼,來幫助解決這個問題!

Monday, March 18, 2019

真實龜兔賽跑

龜兔賽跑不再只是寓言故事,而是真實紀錄:

我已經分享過許多學習聖經原文的秘訣,但是最終只有一件事:不要停!你可以掙扎,你可以沮喪⋯⋯唯一不要做的事就是停止了。

不幸地,還是太多學生學不下去、半途而廢,理由千變萬化:太忙、要加班、在找工作、換新工作、老闆太苛、服事太多、新生嬰兒、交了新女友、丈夫不支持、自己不夠聰明、英文基礎不好、太內向不敢發問、不能接受評分、不喜歡挫折感、太難、太懶⋯⋯

影片中的兔子有沒有理由呢?或許他也有冠冕堂皇的理由呢:他前面又沒有紅蘿蔔的誘導,沒事跑那麼辛苦幹嘛?他被旁邊觀眾的加油聲嚇壞了,哪跑得動?他以為他的責任是演出伊索寓言,演得很棒吧?他有更高的人生意義要追求,這種小跑道,才不屑呢⋯⋯

不管什麼理由,他輸的原因只有一個,他停了。

我相信很多人決定放棄時都覺得自己很有理由。但是請自我提醒:重點不在乎我的理由多好,重點在乎我能否到達終點。我停了我就輸了,我堅持下去,不管多辛苦、多緩慢,就會達成目標!

我們的網上希伯來文班現在已來到到第二學期。回頭看上學期過程,每個人都有大大小小的掙扎。感謝主,沒有人喊停,全都堅持下來了。我開玩笑曰:「大難不死,必有後福」,這學期果然更加甘甜!

Sunday, January 6, 2019

希臘文讀經班十週歲

我們的網上希臘文讀經班要滿十週歲了!

且以昨天的讀經,寫一篇隨筆,稍微見證神的恩典!昨天我們讀到這段:

使徒行傳2:22-24(和合本)
22以色列人哪,請聽我的話:上帝藉拿撒勒人耶穌在你們中間施行異能、奇事、神蹟,將他證明出來,這是你們自己知道的。23他既按上帝的定旨先見被交與人,你們就藉無法之人的手,把他釘在十字架上,殺了。24上帝卻將死的痛苦解釋了,叫他復活,因為他原不能被死拘禁。

希臘文的結構乃是這樣:
22以色列人哪,請聽我的話:
拿撒勒人耶穌(Ἰησοῦν τὸν Ναζωραῖον,受格)(接著一長串描述耶穌的同位語)
23(再一長串描述耶穌的同位語)你們殺了(ἀνείλατε,主詞+動詞)
24(又一長串描述耶穌的同位語)

三節經文不是三句(雖然和合本都打了句點),而是一句。基本句子是「你們殺了拿撒勒人耶穌」,其他都是描述耶穌的。

在我「循循善誘」下,同學們很快看到原文結構的絃外之音:明顯地,把受詞放在句首,而且用這麼多描述的詞句,就是要強調這個受詞。而且主詞動詞一直到23節最後一個字才出來,想想看當時聽眾作何感受,他們只聽到一個受詞「拿撒勒人耶穌」,然後就一直等著——是要講他被怎樣呢?是要講神咒詛他?神高舉他?門徒愛戴他?還是什麼?——等著,等著,等來的一個字居然是一個控訴, ἀνείλατε,「你們殺了」!這安排多有戲劇張力呀!可以參選奧斯卡最佳導演獎了!

同學們讚嘆之餘又產生問題了:彼得有這麼高明的希臘文能力嗎?(華人士大夫觀念根深蒂固,不太瞧得起漁夫出身的彼得)這是路加改寫的吧?這又引伸出題外話討論,聖經中的很多對話,是原說話者還是作者的話呢?

我的腦袋也是常會「胡思亂想」些「不正經」議題的,這時正好派上用場,所以我立刻有一連串反問:如果聖經是說話者的記錄,亞當夏娃在伊甸園與魔鬼的對話,亞伯拉罕與天使的對話,雅各與天使摔角的對話⋯⋯耶穌受試探與魔鬼的對話,耶穌在客西馬尼園的禱告⋯⋯這些人都不是聖經作者,那麼你認為是誰在場記錄的?

再者,還有語言的問題,亞當講的是希伯來話嗎?(希伯來文是巴別塔之前就有的語言?開天闢地就有的語言?沒有人類會先有語言?)亞伯拉罕生長於吾珥,他怎麼不是用迦勒底文、而用希伯來文說話?可是舊約是用希伯來文寫的。耶穌與十二門徒談話,或彼得這裡向耶路撒冷的猶太同胞講話,不用亞蘭文、而用希臘文嗎?可是新約是用希臘文寫的!

所以,就算有些同學還沒修過系統神學聖經論,應該很容易推論出,聖經中的講話並不是像今日錄音記錄整理的講員講稿,而是作者所寫作的神學著述。當然,他呈現的神學角度不可是他個人的意思,而是聖靈默示的。但重點是,每卷書都是安排過的神學作品,而非僅是一份筆錄。

* * *

感謝神,這十年來希臘文讀經班從一班增長為兩班,每次的讀經都有精彩豐富的討論,難怪老師同學都樂此不疲,孜孜不倦,一起成長,十年如一日——十年不短,我們有同學從原本高中生現在要結婚成家了,有的娶媳婦或榮升祖母了,有的退休了,有的按牧了⋯⋯但是從神的恩典始終如一、大家的堅持不懈始終如一而言,確實十年如一日啊!

盼望再過一兩年,我們也展開希伯來文讀經班(現在正帶著第一批同學從初階希伯來文開始學起)。回顧和前瞻,都叫人既興奮,又感恩!

Wednesday, October 31, 2018

希伯來文學習班

這學期開始帶我的希臘文讀經班學生學習希伯來文。他們的希臘文都已有好幾年的穩固基礎,盼望等希伯來文也上軌之後,我們可以有更好工具做新舊約的呼應研讀。

讓我用Dr. Bill Barrick所舉的例子做個示範,這樣的原文讀經多麼有趣。

以賽亞40:3 有人聲喊著說,在曠野豫備耶和華的路。
MT: קַוֺל קוֺרֵ֔א בַּמִּדְבָּ֕ר פַּנּ֖וּ דֶּ֣רֶךְ יְהוָ֑ה

馬可1:3 在曠野有人聲喊著說,豫備主的道。
GNT: φωνὴ βοῶντος ἐν τῇ ἐρήμῳ· Ἑτοιμάσατε τὴν ὁδὸν κυρίου.

根據以賽亞書,「在曠野」是修飾「豫備」,在哪裡豫備主道?在曠野。而馬可引述以賽亞書時,「在曠野」卻變成修飾「喊」,在哪裡有人聲喊?在曠野。那麼到底應該是「在曠野有人聲喊」還是「在曠野豫備主道」呢?注意中文和合本的翻譯都是依循原文的,所以這不是翻譯上的問題,而是原文本身的差異。

差異的癥結在於如何斷句。我們現在的新約希臘文版本(GNT),標點符號是編輯幫我們加的,他們認為這裡的斷句應當是「在曠野有人聲喊」。

但是根據馬索拉經文(MT),「喊」(קוֺרֵ֔א)字上有一個主要的分離重音符號(disjunctive accent),而「在曠野」(בַּמִּדְבָּ֕ר) 上是一個次要的分離重音。所以馬索拉學者告訴我們,「有人聲喊」應當與後面句子分離,而「在曠野」不要與後面的「豫備主道」分離。這樣的斷句結果就是「有人聲喊:在曠野豫備主道」。

當然這裡會牽涉到馬可引用的是希伯來文聖經嗎?是哪個版本?畢竟馬索拉經文是公元500~1000年才有的。這也不是要說新約作者弄錯了,畢竟原文沒有標點符號,那是現代人添加的。所以Barrick的結論是,新約希臘文版本的編輯不懂希伯來文——文人相輕,古今中外皆然,呵呵!

Wednesday, July 16, 2008

老師的長鼻子

詩篇103:8「耶和華有憐憫、有恩典、不輕易發怒、且有豐盛的慈愛。」

「不輕易發怒」希伯來原文是 אֶ֥רֶךְ אַפַּ֖יִם,直譯是「長鼻子」(另參出34:6;民14:18;尼9:17;詩86:15;145:8;箴14:29;16:32;19:11;珥2:13;拿4:2;鴻1:3)。

《七十士譯本》用希臘文 μακρόθυμος,直譯是「長的怒氣」,意思是會有很長時間才發怒(不是要發怒很久的意思)。所以我們看到有些英文譯本用long-suffering,意思是長期忍受。總之,所要表達的都是「忍耐」「耐心」「不立刻發作」的意思。

為什麼希伯來文「怒氣」和「鼻子」(或「鼻孔」)是同一個字呢?你想想看,怒氣不是要從鼻孔出來嗎?所以鼻子越長,怒氣出來得越慢,不是很邏輯嗎?

感謝主,上帝的鼻子非常長,否則我們常常得罪祂的人怎能存活至今呢?

這個禮拜被學生氣得要死,所以特撰此文,勸勉自己鼻子要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