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day, March 23, 2009

聖經的版權屬於誰?

我常常介紹給學生的一個非常好用的希臘原文聖經網站,zhubert.com,前兩天突然關門了,原因是德國聖經公會(German Bible Society)拒絕讓人免費提供他們所鑑定編輯的新約經文。

這實在是個不幸的消息,因為固然還有其他希臘原文聖經網站(參希臘文網上資源),但是我認為 Zach Hubert 的網站做得最好。

聖經有版權嗎?我們講的不是聖經譯本──誰翻譯的,誰當然有版權啊──我們講的是原文聖經。聖經是上帝的話,版權不是上帝的嗎?誰敢聲稱版權所有,因此不准別人免費閱讀,要付錢才能讀到呢?主耶穌曾責備:「不要將我父的殿當作買賣的地方」(約2:16);使徒保羅也警告人,不可「把上帝的信息當商品叫賣」(林後2:17,現中)。

但是從另一方面說,德國聖經公會的學者們花費心力鑑定抄本和編輯,智慧財產應當受到尊重,聖經的教導也是「工人得工價是應當的」(提前5:18),所以他們也沒有錯啊。

你認為呢?

1 comment:

Anonymous said...

邱老師:

初讀到這篇文章,第一個感覺是,德國聖經公會的作為完全合法。下了努力而求報償,這是理所當然的,是資本社會生活的基本原則。可是又隱隱透著不安,彷彿有些地方不合宜。

為遠道而來耶路撒冷朝聖的以色列人,預備獻祭用的牛羊,幫他們兌換聖殿中使用的錢幣,即使從中賺取些許差價,又有什麼不對呢?從某個角度來看,倒不失是個方便、貼心的方法,是買賣雙方兩利的交易。然而,卻惹動了耶穌的怒氣,祂說這殿是禱告的殿,不是做生意的地方。耶穌發怒,也許是因為這些人交易時佔據了外邦人院,剝奪了外邦人〈不認識神的人〉到聖殿禱告認識神的機會。也許是因為以色列人將敬拜神的行動,扭曲成了功利的市集聚會。不論那一種都遠離了神的心意。

牧師、傳道人領薪水是應該的,但為了領薪水而成為牧師、傳道人就值得商榷了。畢竟服事神是一個呼召,不是一份以勞心勞力計酬的職業。不知道德國聖經公會事工的初衷是什麼?後來改成要收費,是否因為有財務困難?但我想如果他們免費,對傳福音的事工是更有幫助的。

老師,你認為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