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教新約書信的時候,常常讓學生做的一個作業是,寫出這卷書信的著書目的(purpose)。書信是應時的文件,所以明白著書目的是解經上非常重要的一環。不少學生會做錯了,他們沒有把著書目的指出來,而是把那卷書信的內容大綱(outline)給我。我糾正過幾次:「目的和大綱是不一樣的」,可是一改作業,看到學生依然屢犯同樣毛病。大概我還是沒有讓學生真正明白!那麼,讓我不厭其煩,再解釋一次吧!
例如,保羅為什麼會寫羅馬書?他乃是要為自己將到西班牙宣教的計劃舖路,懇請羅馬教會給予禱告與經濟上的支持,但是因為暫時還不能去,所以先寫信給羅馬教會 (羅1:10-15, 15:22-29),可能他也預感前有捆鎖,所以有意留下對福音較完整的論述。這叫做著書目的。
如果作業題目問的是著書目的,結果你回答的是大綱:第1-3章保羅討論罪的問題,第3-5章討論稱義,第6-8章討論成聖⋯云云,這樣回答叫做文不對題、答非所問。
把大綱和目的混為一談,有什麼要緊嗎?也許有的時候問題不大,例如哥林多前書,著書目的是督責與回答,內容大綱也是分成這兩大部份,所以如果你不會區分大綱和目的,倒也沒有太大影響。但是大多時候這樣混淆是會產生問題的,羅馬書是一個例子,如果你以為大綱就是目的,那麼你就會誤解,以為保羅寫羅馬書目的就是要討論罪、稱義、成聖⋯,他是為了要討論這些教義才提筆寫信,這樣就是把保羅書信當系統神學來讀,完全忽略了書信的應時性!
再舉一個例子。這個星期保羅書信課程討論的是教牧書信。保羅為什麼要寫提摩太前書?因為當時以弗所教會中,有些人不明白真理,卻想要做教法師教導人,以致產生擾亂教會的異端。保羅雖然很想趕到以弗所去,但恐怕有所耽擱,所以先寫信給提摩太,指導他如何應付異端及其他教會事務。如果你把大綱和目的混為一談,那麼你會誤解,以為保羅寫書目的是要討論如何設立長老執事。其實,目的是要在異端橫行時「保守所託付的」真道(提前1:18,6:20),如何設立教會領袖是達成這目的的辦法,而不是目的本身。保羅關心的焦點是真道的承傳,而不是教會的組織章程。在這裡把大綱和目的混為一談,就是把辦法(means)和目的(end)混淆了。
也許解釋得有些婆婆媽媽,但是苦口婆心希望的是,同學們開始懂得注意區分大綱和目不同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