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nday, October 25, 2009

信心與行為並行

雅各書2:22「可見信心是與他的行為並行,而且信心因著行為纔得成全。」
βλέπεις ὅτι ἡ πίστις συνήργει τοῖς ἔργοις αὐτοῦ καὶ ἐκ τῶν ἔργων ἡ πίστις ἐτελειώθη.

中文和合本翻譯成「並行」的這個字 συνεργέω,在聖經別處通常直譯成「同工」。例如主升天之後,門徒到處宣揚福音時,主和他們「同工」,用神蹟證實他們所傳的道 (可16:20)。保羅論到傳道人,也是用這個字,「我們與神同工的」(林後6:1),「我勸你們順服⋯一切同工同勞的人」(林前16:16)。

有趣的是,我們很熟悉的經文,羅馬書8:28「萬事都互相效力,叫愛神的人得益處」,「互相效力」的希臘文也是這個字(συνεργέω)。

讓我們試試把雅各書2:22讀成「可見信心與行為同工」,或「可見信心與行為互相效力」,整個意思和語氣是不是更加鮮明起來了?

雅各並不只是要說「信心應當產生行為,否則信心是死的」。他乃是在說「信心幫助產生行為,行為幫助生發信心」,信心與行為乃是「同工」,乃是「互相效力」。誠然哉!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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