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者Mark Allan Powell提議,像啟示錄這樣一卷書,應該去經歷,而不是去解釋。就如同笑話,笑話若需要解釋,就不好笑了;同樣地,啟示錄若需要解釋,就會失去它的力道。
在某種程度上,我完全同意。但是我想,對今天的基督徒,啟示錄還是一卷需要解釋的書,至少需要一些提點。
我最近跟我的小姪子講了一個笑話。他現在六歲,幼稚園快畢業。笑話大意是,有一個老師跟小朋友解釋,乳豬和乳鴿的「乳」是「小」的意思,然後問小朋友能否想到別的例子,結果
一個小朋友說:我家房子很小,所以是乳房。
一個小朋友說:我每天出門要跨過一條小水溝,所以是乳溝。
老師說:不對不對,還有別的例子嗎?
小朋友說:想不出來了,我的乳頭都想破了!
我看我姪子嘻嘻笑了,可是似懂非懂的,就問他「好笑嗎」,他拍拍自己腦袋說「乳頭」,所以他顯然懂得一部份,而且以為這是笑點。我正在想,需要給他進一步解釋嗎,他媽媽在一旁笑說「姊,有點黃喔」,我就作罷了。
大人聽這笑話,我們有「黃色」背景,所以都抓得到笑點,當然不需要解釋,也不應該解釋。小朋友聽這笑話呢,他可以懂得字面的意思,但是在他珍貴純真的童年背景下,他其實沒有真的聽懂這笑話。
啟示錄也是這樣。第一世紀的信徒有啟示文學的時代背景,所以他們一誦讀老約翰這卷書,就可經歷極具震撼的能力,不需要解釋,不應該解釋。但是今天的基督徒呢?我們和他們的時空背景相差十萬八千里,如果沒有人解釋或提點,我們恐怕往往只讀到字面的意思,卻完全錯失真正的意思。
我深不願過度解釋些有的沒有的,讓這卷書該有的力道都沒了,所謂「笑話都被你搞得不好笑了」。但是又不能看著大家明明都沒讀懂,卻不幫忙做些解釋。真是兩難啊,該怎麼拿捏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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