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day, June 30, 2008

原文讀經之樂

哥林多前書
6:8 你們倒是欺壓人、虧負人、況且所欺壓所虧負的就是弟兄。
6:9 你們豈不知、不義的人不能承受神的國麼。

我想我們很少人讀中文或英文聖經時,會看見這兩節經文的關連。很多譯本甚至將兩節分開為兩段,我們更容易以為保羅在第9節開始另外一個思想,與上一節沒有關連了。但是我們若讀原文,就會看見第8節動詞「你們欺壓」是ἀδικεῖτε,第9節「不義的人」是ἄδικοι,兩者是同根字。讀原文時,我們會馬上體會到兩句經文之間的力道!誰是不能承受神國的不義之人?那些做不義之事(特別是做在弟兄身上)的人。

原文讀經,趣味無窮!

我們的網上原文讀經小組,預計今年九月開始。有興趣的趕快來報名喔!

Friday, June 20, 2008

打入主流文化

賴特是昨晚美國喜劇頻道Colbert Report節目的特別來賓,討論他的新書《驚人的盼望:重思天堂、復活、教會使命》(Surprised by Hope: Rethinking Heaven, the Resurrection, and the Mission of the Church)。美國這類脫口秀主持人,不但以機智犀利著稱,而且非常自由傾向(liberal),所以我很好奇他們會邀請賴特上節目,更好奇賴特能否表現出色(我看過的賴特的Q&A很精采,但是那些畢竟都是基督教的座談會或訪問):


你認為呢?無論出色與否,我還是很高興看到基督教的頂尖學者打入主流文化層面,而不是只能在自己圈圈裡出色發光。

Thursday, June 19, 2008

勝利心情

我從來沒寫過現場日誌(live blog),所以今天是第一次。

現在是波士頓早晨十點,風和日麗,人們正興高采烈地準備著一小時後即將開始的遊行,慶祝塞爾特人(Celtics)贏得今年NBA總冠軍。

波士頓球迷對勝利遊行已經熟練得不得了。自從2002年二月愛國者隊(Patriots)第一次贏得超級盃冠軍以來,我們已經做了六次勝利遊行──愛國者隊三次超級盃冠軍(今年差35秒就拿到第四個),紅襪隊(Red Sox)兩度世界大賽冠軍,現在塞爾特人!全美國沒有任何城市享受過這樣全面性(足球、棒球、籃球)而密集(六年六次)的榮耀!

我感到很有趣的一件事是,本地的媒體常常自問:What have we done to deserve this? 言下之意:我們有什麼好,配得這樣的榮耀?你要知道,波士頓球迷有悠久的心酸歷史。愛國者隊成軍之後,有很長的時間是足壇笑柄,外號patsy。塞爾特人自從八○年代之後,廿多年來經常墊底,只能緬懷過去的光輝,聊以自慰。紅襪隊更是經歷了86年的「咒詛」期,常常在冠軍幾乎到手的時候,以最不可思議的方式輸掉!熱心的球迷施行各種「驅咒」法,結果仍是年復一年的心碎!所以波士頓球迷長久抱著loser心態:「我們有生之年是不會親眼看到半個冠軍的!」因此,現在這麼短時間內這麼多冠軍,我們興奮得眼花撩亂之餘,不免想不通,怎麼回事啊?

我在想,這也是很多基督徒對上帝恩典的反應吧?我們不是不願感恩──這樣大好的恩典白白臨到我們身上,太好了呀──可是我們也難以置信,What have we done to deserve this?

遊行已經開始,十六隻二次大戰時代的水陸兩用的 duck boat 載著球員,緩緩地在市中心前進,三萬多的球迷們夾道歡呼,向球員表達感謝,謝謝你們把睽圍已久的籃球冠軍盃奪得回來,球員也高舉冠軍盃向球迷致意,謝謝你們無條件的支持,沒有在我們黑暗失敗的時候離棄我們而去。

這種場面總是讓我聯想到,大衛打敗仇敵、建都耶路撒冷後,第一件事就是將上帝的約櫃迎回聖城,當時也是聚集了三萬人,「大衛和以色列的全家,歡呼吹角,將耶和華的約櫃抬回來」(撒下6:15)。想想看,我們基督徒有ㄧ天將參與那最大、最終的勝利遊行,那將是何等場面!

看球賽只是休閒娛樂,是整體人生中很小的一環。但是對一個球迷,球賽中包含了很多感情、強烈的情緒、赤裸裸的喜怒哀樂。因此往往也引我聯想得很多……

Thursday, June 5, 2008

作鹽作光

馬太福音五章13-16節說到,以色列本來應當是地上的鹽,世界的光。這一向是她的使命:她是祭司的國度、耶和華的僕人,她的存在目的就是要讓神的榮耀達到地極。但是現在,主耶穌說,這鹽已經忘了自己的目的,這光已經反轉過來照亮自己。城造在山上(這應當是指耶路撒冷),本來是要吸引萬民來歸,好像燈光吸引飛蛾一般,但是她卻讓自己,以及她的存在所見證的神,完全不吸引人。賴特 (N.T. Wright) 寫作的文筆,一向十分傳神。他說,神呼召以色列作世界的燈塔,她卻用鏡子四面八方包圍自己,不讓燈光外洩,只讓燈光照亮她自以為的純潔與獨一無二,卻讓外邦人繼續留在黑暗中。

我在想,今天的許多教會、查經班是不是也在做類似的事?我們好像很潔身自愛、孤芳自賞,可是我們是不是在別人眼中毫不可愛?更糟地,我們是不是因此讓人以為上帝也毫不可愛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