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iday, September 18, 2009

活著就是基督

昨晚的初階希臘文班線上討論時間,有同學提出一個很好的問題。我說要讓我想一想再回答。凡是能讓我想一想的問題,都是我所謂的好問題!我熱愛教學,這是原因之一,因為教學相長不是口號,而是事實。不過這是題外話了,我現在把自己經過一些思考整理的答覆分享出來。

這位同學的問題是,為什麼 τὸ ζῆν Χριστὸς 這句話,主詞是不定詞 τὸ ζῆν,而不是專有名詞 Χριστὸς,因為我們以前教過,專有名詞有優先次序來當主詞。換句話說,為什麼這句話是「活著就是基督」,而不是「基督就是去活著」?好問題!這句話的上下文如下:

腓立比書1:21「因我活著就是基督,我死了就有益處。」
Ἐμοὶ γὰρ τὸ ζῆν Χριστὸς καὶ τὸ ἀποθανεῖν κέρδος.

我想最簡單直接的答案是,「基督」嚴格而言不是專有名詞,至少不是特指第一世紀的那位拿撒勒人耶穌。「基督」基本的意思是神所膏立的「受膏者」。例如舊約利未記中說到「受膏的祭司」,七十士譯本都寫成 ὁ ἱερεὺς ὁ χριστὸς (4:5,16; 6:15)。當然,在新約裡,「基督」指的是主耶穌,所以你要說那是專有名詞,也不能說不可以,但是那是祂的頭銜,而不是祂的名字。比如現在的美國總統是歐巴馬,如果你今天在美國講「總統」(大寫並加冠詞)如何如何,一般人會懂得你指的是歐巴馬,但是那是他的頭銜,而不是名字。

所以最直接的理解是,在腓1:21裡,「基督」不是主詞,而是述詞,因此翻譯是「活著就是基督」,而不是「基督就是去活著」。「基督」沒有冠詞,所以不是講那個人,而是講一種性質;保羅不是要說,我活著就是那位拿撒勒人耶穌,或我活著就是神所膏立的彌賽亞,保羅乃是說,我活著就是基督的那種生命。

但是如果我們進深一步問,腓1:21裡的「基督」絕對不能當主詞嗎?答案是否定的。事實上,加爾文就是把這節的「基督」當主詞!他認為「基督」是這節上下兩半合起來整句的主詞,而「益處」是整句的述詞。這樣的話,「活著」和「死了」兩個不定詞是指稱性受格(accusative of reference),意為「在活著方面」和「在死了方面」。按照加爾文的解釋,保羅在這裡說的是:無論我活著或死了,基督都是益處。很有意思!

所以如果問:「基督」可不可以是這句的主詞?答案是:不是不可以,只是比較不可能,因為第一,「基督」沒有冠詞,第二,在字序的安排上,「活著」和「死了」兩個不定詞應該更緊密連接,那樣解讀才會比較自然。

無論如何,我很喜悅學生們提出好問題,因為這一方面顯示他們學得很好(提不出問題通常不是因為學得很好,而是因為進入不了狀況),一方面也給我思考與整理的機會,老師學生一起進步,不亦樂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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