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dnesday, September 9, 2009

堅固律法?

羅馬書3:31「這樣,我們因信廢了律法麼?斷乎不是,更是堅固律法。」
νόμον οὖν καταργοῦμεν διὰ τῆς πίστεως; μὴ γένοιτο· ἀλλὰ νόμον ἱστάνομεν.

我們網上希臘文讀經班用了整整四週才讀完羅馬書3:21-31這段論因信稱義的重要經文。其實這段文字的希臘文本身並不困難,讀得不快的主要原因是,有許多神學問題需要討論。雖然我們是讀經,不是解經,但是如果光是很流暢的讀了原文,自以為理解保羅說的,卻只是把自己的傳統讀進去,那就可惜了。我們讀經班並不堅持哪種神學立場,但是我們堅持不做不加思索的接受,而是勇於思考與發問!

果然讀到三章31節,同學們銳利地提出了很好的問題和討論。如果這段裡的律法指的是摩西律法,特別是作為標識猶太人的記號,保羅對猶太人的異議並不是他們想靠好行為稱義,而是他們不想更換屬神的記號(詳見福音與律法的關係),那麼為什麼保羅這裡卻又說不要廢棄,反要堅固這個記號?難道31節的律法突然不再指的是記號,而是道德行為嗎?亦即,保羅在這裡是要講,我們要信耶穌,但也不要忘記律法中的行公義、好憐憫等等嗎?

我不認為保羅的思路會跳躍得這樣突兀,前面的律法指的是屬神記號,最後一節突然變成是指道德行為。但是如果指的還是記號,保羅說要堅固律法這個舊的記號,是什麼意思呢?難道他要基督徒再去行割禮、守安息日、食物律例、節期這些事嗎?那他豈非自相矛盾呢?

當然不是。我認為保羅要強調的是,不錯,今天的記號是信耶穌,可是大家不要誤會神設立的舊記號是祂做壞了,所以現在不算了,重新來過。正如我在《福音與律法的關係》中指出的,記號之所以能夠更換,是因為耶穌已經把律法全部成全了。我們今天不用律法、而用信主的記號,不是因為律法不好,需要作廢,而是因為律法的一切都已經在耶穌基督裡了。保羅是要肯定律法──律法並沒有作廢,而是成全了。他要說的是:猶太人哪,你們珍惜律法,很好,那麼你們就來信耶穌,因為你們珍惜的一切都已經在祂裡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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