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很容易矯枉過正,從一個極端,跑到另一個極端。
我這週翻譯到,賴特在談到什麼時候影射(allusion)不是影射時,有這麼一段話:
非常可能地,第二聖殿時期的猶太教作者影射了許多聖經經文,故意要人因著一個字或詞就進入整段談話的世界。也同樣非常可能地,廿世紀的讀者,因為警覺到有這樣的影射,會聽到一些作者原來沒有的意思。絕對可以確定的是,現代讀者當中,知道這層危險、因此不願意容許任何超過直接引述以外的影射的,將完全錯解重要的經文。(《耶穌與神的得勝》原文p.584)
這無疑是令人不安的引言。但是事實誠然如此,太鬆的話,什麼都是影射,超越了作者原意;太嚴的話,我們可能把作者所欲影射的完全抹殺了。如何拿捏得準確,就是學問了!
上週針對「單純地讀經」這種想法責備與提醒同學,解經是門艱鉅的工作,不可那麼天真!結果,顯然有些同學又跑到另一個極端了。有一位同學問:我們平常一起查經的,大多是沒有受過解經訓練的,那豈不是常常都要錯解聖經了嗎?難道要大家都進神學院,否則不要查經嗎?
我笑說,比你想的還慘呢:就算大家都是神學院畢業的,也沒法保證不會錯解聖經哩!基督教的教義只有聖經無誤論,從來沒有解經無誤論的!我們唯一能做的,也是該做的,就是竭盡我們所能地做好!借用主耶穌自己講的比方,主若給你五千兩(你是聖經學者),你得賺五千兩給主(做好專業的解經),主若給你一千兩(你是平信徒),你就賺一千兩給主(做好平信徒的解經),這樣主就要稱讚你是又良善又忠心的僕人!千萬不可做的是,把你的一千兩拿去埋藏在地裡啊!
所以,我們不要誤以為解經很簡單,單純地讀了就行;但是也不要跑到另一個極端,變成什麼解經都不敢做了!學無止境,我們要不亢不卑,一直努力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