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turday, December 29, 2018

上下文是王

在解經學課堂裡,老師會一再重複提醒學生這句話:Context is king,直譯是「上下文是王」,意思是,在解經的判讀上,上下文最大,上下文是最終的依歸。很多人常常誤會,以為學原文就可以解決所有解經問題。不是的,原文當然有幫助,但是上下文比原文大!

舉一個例子,「所有人」指誰?

很多人會想,這好像應該很簡單嘛,所有人就是所有人啊,有什麼需要討論的呢?呃,我們這週的希臘文讀經班就碰到問題了。

徒2:17「神說,在末後的日子,我要將我的靈澆灌凡有血氣的.你們的兒女要說豫言.你們的少年人要見異象.老年人要作異夢。」
「凡有血氣的」原文是 πᾶσαν σάρκα,每一個血肉之軀,也就是每個人或所有人。

同學問,神要將聖靈澆灌給所有人?所以非基督徒也要領受聖靈嗎?大家開始七嘴八舌,有人說也許到末了的日子會這樣吧,有人說神也會給他們,只是他們不會用⋯⋯亂解釋一通。

但是這裡的上下文(後半節)清楚表明,這裡的「所有人」是講神百姓(你們)當中的男女老幼,亦即,沒有性別歧視——聖靈不會只賜給弟兄,姐妹也有——也沒有年齡歧視——小孩子或老人家都有。這裡的上下文沒有在討論基督徒和非基督徒啊!

還有另一處大家非常熟悉的經文:

羅3:23「因為世人都犯了罪,虧缺了神的榮耀。」
「世人」原文是「所有人」(πάντες)。

這節經文為大家熟悉的原因是,經常被用來傳福音。為什麼會用這節經文傳福音呢?因為我們通常的解讀是,「所有人」指你、我、張三、李四、王五⋯⋯所以你要知道你是罪人,你需要救恩喔!

世上所有人都是罪人,都需要救恩,對不對?對的!但是,這節經文並不是這個角度。按照羅馬書的上下文,「所有人都犯了罪」是說猶太人和外邦人都是罪人,並不是要講你、我、張三、李四、王五⋯⋯都是罪人!錯失這一點,通常也會錯失整卷羅馬書中充滿猶太人和外邦人之間的張力,渾然不覺羅馬是個外邦教會又怎樣。

所以,「所有人」指誰?下次不要再按著自己的主觀意識想當然耳,而是要記得注意上下文後再回答了!

Thursday, November 22, 2018

常常喜樂,不住禱告

在這感恩的季節,我們被提醒上帝恩典的豐盛!和所有希臘文學生分享一首詩歌:

歌詞取自帖撒羅尼迦前書5:16-17「要常常喜樂,不住的禱告!」
Πάντοτε χαίρετε, ἀδιαλείπτως προσεύχεσθε.

感恩節快樂!

Wednesday, October 31, 2018

希伯來文學習班

這學期開始帶我的希臘文讀經班學生學習希伯來文。他們的希臘文都已有好幾年的穩固基礎,盼望等希伯來文也上軌之後,我們可以有更好工具做新舊約的呼應研讀。

讓我用Dr. Bill Barrick所舉的例子做個示範,這樣的原文讀經多麼有趣。

以賽亞40:3 有人聲喊著說,在曠野豫備耶和華的路。
MT: קַוֺל קוֺרֵ֔א בַּמִּדְבָּ֕ר פַּנּ֖וּ דֶּ֣רֶךְ יְהוָ֑ה

馬可1:3 在曠野有人聲喊著說,豫備主的道。
GNT: φωνὴ βοῶντος ἐν τῇ ἐρήμῳ· Ἑτοιμάσατε τὴν ὁδὸν κυρίου.

根據以賽亞書,「在曠野」是修飾「豫備」,在哪裡豫備主道?在曠野。而馬可引述以賽亞書時,「在曠野」卻變成修飾「喊」,在哪裡有人聲喊?在曠野。那麼到底應該是「在曠野有人聲喊」還是「在曠野豫備主道」呢?注意中文和合本的翻譯都是依循原文的,所以這不是翻譯上的問題,而是原文本身的差異。

差異的癥結在於如何斷句。我們現在的新約希臘文版本(GNT),標點符號是編輯幫我們加的,他們認為這裡的斷句應當是「在曠野有人聲喊」。

但是根據馬索拉經文(MT),「喊」(קוֺרֵ֔א)字上有一個主要的分離重音符號(disjunctive accent),而「在曠野」(בַּמִּדְבָּ֕ר) 上是一個次要的分離重音。所以馬索拉學者告訴我們,「有人聲喊」應當與後面句子分離,而「在曠野」不要與後面的「豫備主道」分離。這樣的斷句結果就是「有人聲喊:在曠野豫備主道」。

當然這裡會牽涉到馬可引用的是希伯來文聖經嗎?是哪個版本?畢竟馬索拉經文是公元500~1000年才有的。這也不是要說新約作者弄錯了,畢竟原文沒有標點符號,那是現代人添加的。所以Barrick的結論是,新約希臘文版本的編輯不懂希伯來文——文人相輕,古今中外皆然,呵呵!

Tuesday, October 30, 2018

恭喜紅襪

十月份棒球賽程進入秋季經典(Fall Classic)。恭喜紅襪隊再奪世界大賽冠軍,15年來的第四次了。每次的奪冠之旅都有艱辛的一面,這才使得最後的成果更顯甜美,所謂流淚撒種與歡呼收割的對比吧。

網上已有辯論是否2018這支是歷屆最佳紅襪隊。我想我自己永遠都會記得2004那支隊伍,畢竟他們打破86年的魔咒,並且是在落後洋基三場的情況下反敗為勝,還有Schilling滲血的襪子,還有球隊中一群自稱為idiots的個性鮮明人物等,種種畫面難以抹滅呀。

Saturday, September 1, 2018

頭與身體的比喻

今天翻譯到《新國際新約神學與解經詞典》(簡稱NIDNTTE) 中「頭」(κεφαλή) 這個字。我自己很有興趣的是,它將如何討論丈夫是妻子的頭,其餘的,我先入為主地以為,應該都是直接了當,沒什麼可能誤解、需要討論的吧。

例如,基督是頭,教會是身體,這不是我們很熟悉的比喻嗎?只是,我們通常的理解都是,頭指頭部,身體指軀幹,對不對?但是你用這種生物解剖學來看保羅的比喻,會完全沒有邏輯!

第一、保羅描述基督身體上的肢體時,他毫無猶疑地用眼、耳舉例。但是眼、耳是頭部的,怎會是軀幹的呢?

第二、保羅勸勉信徒,身體要連接於頭,以致「長大成人,滿有基督長成的身量」(弗4:13)。但是,軀幹怎麼是仰賴頭來得供應而成長?而且軀幹怎會長大成頭呢?

所以,這比喻顯然不能按解剖學角度理解。保羅講的教會這個「身體」是指整個人,不是軀幹而已,而是包括頭在內的整個人,亦即一個基督裡新造的人。「頭」也不是指與軀幹分開的頭部,而是那位超乎整個身體之上的「首」。

我以前沒注意到和合本在這裡的翻譯頗有講究,以弗所書4:15它譯為「連於元首基督」,沒有直譯為「頭」,而是譯作「元首」。或許是要提醒讀者,這不是按解剖學理解的頭。不過,多數基督徒恐怕無從體會「元首」原文是「頭」,因而連結到頭與身體的比喻上吧。

頭與身體,看似簡單明瞭的比喻,卻可能被我們誤解而不自知。慎戒啊!

Tuesday, July 31, 2018

賴特有別於傳統神學概念的探討

校園出版社的書饗雜誌,即將推出的一份神學專刊中將討論賴特。校園編輯從《耶穌與神的得勝》書中,整理了十五個賴特與傳統觀點不同之處,邀請我回答。賴特的學術著作對很多保守派基督徒、或是初次接觸賴特的讀者,確實是有些隔閡、有些難度的。

我在這裡把自己剛剛交上去的初稿與大家分享:
書饗雜誌:賴特有別於傳統神學概念的探討

也歡迎各位交流意見喔!

Saturday, June 30, 2018

誰厲害?

Koine Greek臉書社團上看到這個笑話,摘譯成中文:

拉丁文:我們不用定冠詞!

英文:我們只用 the。很簡單!

法文:Le, la, les。稍有點變化嘛!

古希臘文:ὁ, τοῦ, τῷ, τόν, οἱ, τῶν, τοῖς, τούς, ἡ, τῆς, τῇ, τήν, αἱ, τῶν, ταῖς, τάς, τό, τοῦ, τῷ, τό, τά, τῶν, τοῖς, τά.

誰厲害?我想我的希臘文學生都能會心一笑!或苦笑?

Wednesday, June 27, 2018

啟示錄不該解釋?

學者Mark Allan Powell提議,像啟示錄這樣一卷書,應該去經歷,而不是去解釋。就如同笑話,笑話若需要解釋,就不好笑了;同樣地,啟示錄若需要解釋,就會失去它的力道。

在某種程度上,我完全同意。但是我想,對今天的基督徒,啟示錄還是一卷需要解釋的書,至少需要一些提點。

我最近跟我的小姪子講了一個笑話。他現在六歲,幼稚園快畢業。笑話大意是,有一個老師跟小朋友解釋,乳豬和乳鴿的「乳」是「小」的意思,然後問小朋友能否想到別的例子,結果

一個小朋友說:我家房子很小,所以是乳房。

一個小朋友說:我每天出門要跨過一條小水溝,所以是乳溝。

老師說:不對不對,還有別的例子嗎?

小朋友說:想不出來了,我的乳頭都想破了!

我看我姪子嘻嘻笑了,可是似懂非懂的,就問他「好笑嗎」,他拍拍自己腦袋說「乳頭」,所以他顯然懂得一部份,而且以為這是笑點。我正在想,需要給他進一步解釋嗎,他媽媽在一旁笑說「姊,有點黃喔」,我就作罷了。

大人聽這笑話,我們有「黃色」背景,所以都抓得到笑點,當然不需要解釋,也不應該解釋。小朋友聽這笑話呢,他可以懂得字面的意思,但是在他珍貴純真的童年背景下,他其實沒有真的聽懂這笑話。

啟示錄也是這樣。第一世紀的信徒有啟示文學的時代背景,所以他們一誦讀老約翰這卷書,就可經歷極具震撼的能力,不需要解釋,不應該解釋。但是今天的基督徒呢?我們和他們的時空背景相差十萬八千里,如果沒有人解釋或提點,我們恐怕往往只讀到字面的意思,卻完全錯失真正的意思。

我深不願過度解釋些有的沒有的,讓這卷書該有的力道都沒了,所謂「笑話都被你搞得不好笑了」。但是又不能看著大家明明都沒讀懂,卻不幫忙做些解釋。真是兩難啊,該怎麼拿捏呢?

Saturday, May 19, 2018

費依談啟示錄

新約學者費依(Gordon Fee)受訪談論啟示錄影片:



Thursday, May 3, 2018

標點符號不重要?

我常改到一些學生作業,要嘛不加標點符號,要嘛標點符號用得極不恰當,似乎標點符號是不重要的。所以最近看到這幅漫畫,就覺得特別好笑。同學們,看到嗎,標點符號是性命交關的呀!

isaac comma

Saturday, April 14, 2018

禁食禱告

除了在神學院教新約、在網上教希臘文,並繼續《新國際新約神學與解經詞典》的翻譯之外,最近又受邀為孫寶玲院長的《新約導論》審稿,以及為下期書饗雜誌寫一篇幫助讀者閱讀賴特《耶穌與神的得勝》的文章,所以忙碌異常,本來沒有時間、沒有心思寫網誌雜感。但是昨天課堂上被問到一個問題,這問題也是我在華人教會圈內常被問到的,所以有種強烈的不吐不快的感覺,那就寫下來吧。

同學提問的是禁食禱告的問題,是不是有些事非得靠禁食不可?「因為某一類的鬼,非得禁食才能趕出嗎?」我先深呼吸、笑一笑(以免發作脾氣):「你可以把經文找出來嗎?」全班一陣忙亂翻查聖經。

馬可9:29!很好,但是和合本是「非用禱告」,然後用小字註解「有古卷在此有禁食二字」,意思是有的抄本是「非用禱告和禁食」,但是今天大部分聖經採用的抄本都是「非用禱告」。

馬太17:21呢?是的,和合本有這一節,但是原文聖經沒有呢!意思是有些抄本有這一節經文,有些抄本沒有,而原文聖經的編輯委員做過經文鑑別後認為應該沒有。

你們還有別的經文嗎?沒有!所以「有些事非得禁食」的論點,找不到聖經根據,對不對?事實上,我還有個驚人的消息告訴大家,整本新約完全沒有要基督徒禁食的教導喔!你們找得到什麼經文?

舊約是有要求百姓禁食的,起先是贖罪日,全國要禁食。後來漸漸有其他禁食傳統形成,到第一世紀,法利賽人固定「一個禮拜禁食兩次」(路18:12)。

新約呢?福音書提到主受試探時「禁食四十晝夜」(太4:2),使徒行傳兩次提到教會禁食禱告(徒13:2-3、14:23)。但這些是敘述文,沒有吩咐我們要照做。

主有吩咐「你們禁食的時候」要如何(太6:16ff),但這不等同於主吩咐門徒必須禁食啊。事實上,我們有相反的經文,主教導門徒不禁食——因為別人指責祂的門徒不禁食的時候,主認為那是正確的(太9:14ff)。

新約書信是教導性文字,充滿各式各樣的教導,教導新約信徒如何明白真理和行事為人,但書信中完全沒有提到禁食。如果神認為我們應該禁食,禁食是對我們有益的操練,為什麼不教我們呢?

注意喔,我沒有說禁食是不可以的、沒益處的喔,我說的是,聖經沒有吩咐基督徒必須禁食!你有感動要為某事禁食,OK,但那是你和神之間的事,千萬不要跟別人分享時變成,我們都應該這樣做。

有同學帶點感慨地跟進一個問題:「為什麼人喜歡做苦行僧的事?」(這是我的措辭,因為我不太記得她用的確切字眼,但是意思是這樣的)

好問題!為什麼耶穌說「非用禱告」,某天某個文士抄寫著抄寫著就變成「非用禱告和禁食」?為什麼聖經沒有吩咐基督徒禁食,基督徒卻一直(我就被問過好多好多次)覺得應該禁食?

耶穌的重點是禱告,我們卻把重點轉移到禁食(因為我每次被問的都是何時該禁食、該如何禁食等,彷彿耶穌說的是「非用禁食」)。禱告是向神支取祂的恩典和大能,禁食偏向自我修煉的角度。人喜歡修煉,恐怕是信心問題,因為不真的信任神樂意給我們,所以「靠人不如靠己」?或是「天助自助者」「我要表現得敬虔才能博取神願意給我」的功德觀念作祟?

後記:寫完此篇後,才發現其實同樣的問題,我先前已經寫過一篇,可見前文效果不彰,那就再增加一篇吧,呵呵!

Friday, March 9, 2018

他們說我什麼

今天到衛理神學院時,一位以前沒見過的年輕姊妹在門口接我,她說很高興今天終於第一次見到我,因為常常聽到辦公室其他同工說起我,我以為她接著要說常聽到我教書教得好之類,結果她說的是,常聽到她們說我皮膚好好啊——啥,什麼,原來別人在我背後談論的是這個?啼笑皆非!

今天簡介約翰福音,自己講得很過癮,同學們也頻頻點頭,可惜沒講完,即使延後了下課時間還是講不完。下課後,一位同學對我說「老師你好棒」,另一位同學跟我說今天有被震撼到,又一位同學告訴我她今天收獲很大⋯⋯我知道我這部分的東西蠻精彩的,不過被這麼大力欣賞還是有點出乎意外!可見我不是只有皮膚好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