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nday, October 25, 2009

信心與行為並行

雅各書2:22「可見信心是與他的行為並行,而且信心因著行為纔得成全。」
βλέπεις ὅτι ἡ πίστις συνήργει τοῖς ἔργοις αὐτοῦ καὶ ἐκ τῶν ἔργων ἡ πίστις ἐτελειώθη.

中文和合本翻譯成「並行」的這個字 συνεργέω,在聖經別處通常直譯成「同工」。例如主升天之後,門徒到處宣揚福音時,主和他們「同工」,用神蹟證實他們所傳的道 (可16:20)。保羅論到傳道人,也是用這個字,「我們與神同工的」(林後6:1),「我勸你們順服⋯一切同工同勞的人」(林前16:16)。

有趣的是,我們很熟悉的經文,羅馬書8:28「萬事都互相效力,叫愛神的人得益處」,「互相效力」的希臘文也是這個字(συνεργέω)。

讓我們試試把雅各書2:22讀成「可見信心與行為同工」,或「可見信心與行為互相效力」,整個意思和語氣是不是更加鮮明起來了?

雅各並不只是要說「信心應當產生行為,否則信心是死的」。他乃是在說「信心幫助產生行為,行為幫助生發信心」,信心與行為乃是「同工」,乃是「互相效力」。誠然哉!阿們!

Wednesday, October 21, 2009

記憶有方

同學們很訝異,才上課三次,我怎麼七十位同學都已經認得出來了,因為他們上課舉手或私下找我,我把他們名字喊出來,大家就嘖嘖稱奇,以為老師記性特佳。

其實這是我的新招。上學期,我的電腦死了,買了新的MacBook,配有電腦眼硬體軟體,我靈機一動,要求下課休息時間,每個同學上來拍一張「大頭照」──同學排隊拍照時開玩笑說像是在過海關。有了照片與名字對照,再點名一兩次,七十個名字與臉孔,並沒有額外費功夫去記,就很自然記下來了。還沒有發現這招以前,三十個人以上的班級,通常要半個學期左右,才能全部記得。

所以不是記性特佳,而是記憶有方。用了對的方法,許多東西就事半功倍。

以此小小見證與我的學生們分享, 特別是正在憂愁有那麼多單字與變化要背的希臘文學生!我在希臘文學習祕訣裡,也已經分享不少招數。更歡迎大家把自己學習與記憶的方法,不吝分享喔!

Monday, October 12, 2009

苦難

今天,紅襪隊到最後半局被反勝為敗,被淘汰了;愛國者隊也是先盛後衰,在最後一節被追平,然後在延長賽輸了。身為球迷,震驚、懊惱、心痛、憂愁⋯⋯我的阿Q精神發作,解釋曰,今晚課程要討論彼得前書的苦難觀,上帝讓我先進入苦難情緒!

苦難是一個艱深的神學課題,但是這從來沒有嚇阻人不敢討論,相反地,無論是課堂上的討論或作業上的分享,「老」基督徒或初信的,人人都有體驗、都有意見,故事慘痛得令人落淚的有之,大放厥詞的有之⋯⋯一個小小的班級,也反應了人生的萬花筒!

我對同學們的討論與分享,欣賞之餘,覺得有兩方面普遍地有待加強。第一是訴諸經驗,而不訴諸聖經的傾向。例如我問同學們是否同意「成功神學」(prosperity theology) 的教導,亦即基督徒都該成功昌盛,免於一切貧窮、疾病、痛苦及不幸嗎?起來分享的幾位都表示不同意,可是基本上根據的都是:因為我認識「不成功」的基督徒啊!他們可以舉出一籮筐這種例子,某某人以為信主後可以娶到好老婆,某某人以為可以找到好工作⋯⋯當我要求他們試試用聖經根據來回答時,舉手的學生就突然少了。

第二是以自我為中心,而非以神為中心的思考模式。實際上,不要說是關心神的旨意如何,也很少想到他人,想的都是自己。討論到苦難,同學們舉的例子絕大部份都是臨到自己身上的苦難,幾乎沒有人談到他人的苦難或受造的苦難,更不用說神的苦難。即使在經過教導講解之後,一問到同學們對「受苦有益」的看法,大家分享的還是一味地「苦難如何鍛鍊自己」的角度。至於我們如何經歷苦難來幫助別人,使神國向前邁進,似乎仍然不在大家的思考範圍裡。

希望這學期教完時,同學們在這兩方面都有大大的突破。

Monday, September 28, 2009

教師節快樂!

今天是孔子誕辰暨教師節,這是我第一次以老師身分過教師節,可是,今天也是我這學期在華神的第一堂課。看來台灣這裡慶祝教師節的方式,不是給老師放假,而是叫老師去上課

這學期我教的是「一般書信」。記得以前我自己當神學生時,教授開玩笑說過,這是新約中「冷門」的部份,因為通常神學院聘請教授,新約、舊約、神學等每個部門只有固定的名額,假設新約部份有三個名額,他們會要一個符類福音專家,一個保羅書信專家,一個約翰著作專家。所以神學生在接受學術訓練時,就被迫專攻這幾個主要的新約研究範疇,以免畢業後找不到工作 ☺

的確,我自己在備課過程,就覺得和上學期教保羅書信非常不同。保羅書信佔了新約篇幅四分之一,而且保羅神學博大精深,新的學術研究不斷出爐,所以上學期教材很多,常常傷腦筋的是要刪掉多少。「一般書信」只佔了新約十分之一不到的篇幅(如下圖),加上學術上的「冷門」,所以教材真的少了很多。



這一班的學生不少,除了教室現場有三、四十人之外,外縣市地區用視訊上課的還有三十人左右。因為我告訴他們,上課積極參與的都可以加分,所以問題討論的時候,不但現場同學踴躍發言,外地同學也用電話或email進來分享,由同工代為讀出來,熱鬧非凡!

我問同學們的問題之一是,你對「一般書信」中哪段經文特別有感想?同學們紛紛提出自己最喜愛或最扎心的金句,幾乎欲罷不能。大家對一些著名的經文熟悉,也有感動,都是好現象。不過可能比較欠缺的是,對每句經文的上下文、大段落的理解,所以難免有斷章取義的誤解,也就是說,你覺得感動的東西,聖經作者卻不是那個意思。我想,這是我們這學期課程可以幫助同學們的一個地方。

Sunday, September 20, 2009

第一位女使徒

杜克大學的新約教授古岱克(Mark Goodacre),最近開創「新約播客」(NT Pod),就是以簡短的podcast方式來討論新約議題,上週五又首次舉辦線上老師時間(office hour),都是以新興的流行媒體,讓新約學術研究成果的分享更為平民化,實在非常值得讚揚!

我知道我的學生當中,除了北美的學生之外,無論是台灣、大陸或歐洲的學生,基本上都不習慣聽英文。所以我想在此不只分享消息與網址,也稍微分享他的內容以及我的回應。這當然也是因為古岱克教授所分享的,非常讓我感到興趣。

例如最近兩集「新約播客」探討的是,誰是第一位女使徒?我想,在很多保守的基督徒圈子裡,第一個反應可能是,使徒都是男的,哪裡有女使徒?

古岱克首先在第12集討論羅馬書16:7裡的猶尼亞。第一,猶尼亞是男是女呢?第二,猶尼亞是使徒嗎?

羅馬書16:7「又問我親屬與我一同坐監的安多尼古和猶尼亞安.他們在使徒中是有名望的,也是比我先在基督裡。」
ἀσπάσασθε Ἀνδρόνικον καὶ Ἰουνίαν τοὺς συγγενεῖς μου καὶ συναιχμαλώτους μου, οἵτινές εἰσιν ἐπίσημοι ἐν τοῖς ἀποστόλοις, οἳ καὶ πρὸ ἐμοῦ γέγοναν ἐν Χριστῷ.

對於第一個問題,古岱克指出,猶尼亞的原文是Ἰουνία(不是Ἰουνιᾶς),這明顯是女性的名字,在新約時期的資料裡可以找到許多例子。

至於第二個問題,如果按照我們中文和合本聖經的翻譯,猶尼亞「在使徒中是有名望的」,那麼她當然是使徒了。但是有些人爭論,原文ἐπίσημοι ἐν τοῖς ἀποστόλοις意思是「被使徒們尊為有名望」,而不是「在使徒中有名望」,所以猶尼亞不是使徒,而是使徒們尊敬的人。古岱克指出,這個解讀雖有可能,可能性卻很小,因為第一,屈梭多模等古人都是讀作「在使徒中有名望」,第二,保羅很強調自己是使徒,那麼他說「被(那些)使徒尊為有名望」,而不說「被我們所有使徒尊為有名望」,是非常奇怪的。

所以古岱克結論,猶尼亞是一位女使徒,不過他不認為她是第一位女使徒。那麼誰是第一位呢?他接著在第13集論證說,那是抹大拉的馬利亞。

我必須承認,這個論點真的非常有趣,因為馬利亞的確符合許多使徒的條件:她和彼得等使徒一樣親密跟隨主,並親自見過復活的主,實際上,她是第一個見到復活之主的,然後她蒙主差遣,將主復活的消息告訴其他使徒。

不過古岱克並沒有完全說服我,主要因為新約沒有任何地方說馬利亞是使徒,初代教會傳統也沒有這樣看她。福音書結束之後,她就不再出現,使徒行傳沒有她,使徒的書信也沒提過她。而且,復活節主日清晨見到復活之主的婦女,不是只有抹大拉的馬利亞,為什麼她是第一位女使徒呢?

Friday, September 18, 2009

活著就是基督

昨晚的初階希臘文班線上討論時間,有同學提出一個很好的問題。我說要讓我想一想再回答。凡是能讓我想一想的問題,都是我所謂的好問題!我熱愛教學,這是原因之一,因為教學相長不是口號,而是事實。不過這是題外話了,我現在把自己經過一些思考整理的答覆分享出來。

這位同學的問題是,為什麼 τὸ ζῆν Χριστὸς 這句話,主詞是不定詞 τὸ ζῆν,而不是專有名詞 Χριστὸς,因為我們以前教過,專有名詞有優先次序來當主詞。換句話說,為什麼這句話是「活著就是基督」,而不是「基督就是去活著」?好問題!這句話的上下文如下:

腓立比書1:21「因我活著就是基督,我死了就有益處。」
Ἐμοὶ γὰρ τὸ ζῆν Χριστὸς καὶ τὸ ἀποθανεῖν κέρδος.

我想最簡單直接的答案是,「基督」嚴格而言不是專有名詞,至少不是特指第一世紀的那位拿撒勒人耶穌。「基督」基本的意思是神所膏立的「受膏者」。例如舊約利未記中說到「受膏的祭司」,七十士譯本都寫成 ὁ ἱερεὺς ὁ χριστὸς (4:5,16; 6:15)。當然,在新約裡,「基督」指的是主耶穌,所以你要說那是專有名詞,也不能說不可以,但是那是祂的頭銜,而不是祂的名字。比如現在的美國總統是歐巴馬,如果你今天在美國講「總統」(大寫並加冠詞)如何如何,一般人會懂得你指的是歐巴馬,但是那是他的頭銜,而不是名字。

所以最直接的理解是,在腓1:21裡,「基督」不是主詞,而是述詞,因此翻譯是「活著就是基督」,而不是「基督就是去活著」。「基督」沒有冠詞,所以不是講那個人,而是講一種性質;保羅不是要說,我活著就是那位拿撒勒人耶穌,或我活著就是神所膏立的彌賽亞,保羅乃是說,我活著就是基督的那種生命。

但是如果我們進深一步問,腓1:21裡的「基督」絕對不能當主詞嗎?答案是否定的。事實上,加爾文就是把這節的「基督」當主詞!他認為「基督」是這節上下兩半合起來整句的主詞,而「益處」是整句的述詞。這樣的話,「活著」和「死了」兩個不定詞是指稱性受格(accusative of reference),意為「在活著方面」和「在死了方面」。按照加爾文的解釋,保羅在這裡說的是:無論我活著或死了,基督都是益處。很有意思!

所以如果問:「基督」可不可以是這句的主詞?答案是:不是不可以,只是比較不可能,因為第一,「基督」沒有冠詞,第二,在字序的安排上,「活著」和「死了」兩個不定詞應該更緊密連接,那樣解讀才會比較自然。

無論如何,我很喜悅學生們提出好問題,因為這一方面顯示他們學得很好(提不出問題通常不是因為學得很好,而是因為進入不了狀況),一方面也給我思考與整理的機會,老師學生一起進步,不亦樂乎!

Wednesday, September 9, 2009

堅固律法?

羅馬書3:31「這樣,我們因信廢了律法麼?斷乎不是,更是堅固律法。」
νόμον οὖν καταργοῦμεν διὰ τῆς πίστεως; μὴ γένοιτο· ἀλλὰ νόμον ἱστάνομεν.

我們網上希臘文讀經班用了整整四週才讀完羅馬書3:21-31這段論因信稱義的重要經文。其實這段文字的希臘文本身並不困難,讀得不快的主要原因是,有許多神學問題需要討論。雖然我們是讀經,不是解經,但是如果光是很流暢的讀了原文,自以為理解保羅說的,卻只是把自己的傳統讀進去,那就可惜了。我們讀經班並不堅持哪種神學立場,但是我們堅持不做不加思索的接受,而是勇於思考與發問!

果然讀到三章31節,同學們銳利地提出了很好的問題和討論。如果這段裡的律法指的是摩西律法,特別是作為標識猶太人的記號,保羅對猶太人的異議並不是他們想靠好行為稱義,而是他們不想更換屬神的記號(詳見福音與律法的關係),那麼為什麼保羅這裡卻又說不要廢棄,反要堅固這個記號?難道31節的律法突然不再指的是記號,而是道德行為嗎?亦即,保羅在這裡是要講,我們要信耶穌,但也不要忘記律法中的行公義、好憐憫等等嗎?

我不認為保羅的思路會跳躍得這樣突兀,前面的律法指的是屬神記號,最後一節突然變成是指道德行為。但是如果指的還是記號,保羅說要堅固律法這個舊的記號,是什麼意思呢?難道他要基督徒再去行割禮、守安息日、食物律例、節期這些事嗎?那他豈非自相矛盾呢?

當然不是。我認為保羅要強調的是,不錯,今天的記號是信耶穌,可是大家不要誤會神設立的舊記號是祂做壞了,所以現在不算了,重新來過。正如我在《福音與律法的關係》中指出的,記號之所以能夠更換,是因為耶穌已經把律法全部成全了。我們今天不用律法、而用信主的記號,不是因為律法不好,需要作廢,而是因為律法的一切都已經在耶穌基督裡了。保羅是要肯定律法──律法並沒有作廢,而是成全了。他要說的是:猶太人哪,你們珍惜律法,很好,那麼你們就來信耶穌,因為你們珍惜的一切都已經在祂裡面了。